
金朝南侵 大宋朝南遷
在歷經了幾十年的偏安後
民心思安 朝廷倦戰
靖康恥已不是恥 實為歷史過往
金人也早非野人蠻族
國強族壯
秦檜主和
思與金人結為兄弟邦國
戰火平息 萬物休養生息
不失為安國立家之道
可有那主戰者
岳飛之流
好戰挑釁 虛耗國力
置家國於煙硝中
百姓親離子別 流離失所
以精忠報國之名無視君令
臣不臣 父不父
所幸於主和者共力之下
最終剷除硝火
還復南宋一片榮景
只可惜雖負難力挽仍為時已晚
和平的鐘聲早已遠去
岳飛種因
應責為愧對國族的歷史罪人
秦檜憾果
該平為力竭護邦的和平使者
歷史為鑑
切勿重蹈古人覆轍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5樓. 中子(東籬居士)2026/03/24 17:22
文獻稱,史可法明知敵軍強大,以少抗多,依然堅守揚州城,城破,史可法屍骨不知去向;清軍屠城十日,死傷逾八十萬。清軍渡過長江繼續南下,江陰人拚死抵抗,屠城;嘉定人寧死不屈,屠城。「一將功成萬骨枯」,「民族英雄」固然值得稱頌;但世人可曾哀思,帝王時代,當朝綱敗壞,君臣無能無恥,將士守土無方,那被戰火無情屠殺如草芥的平民百姓何其無辜?其時,繁華江南奈何成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血腥修羅場?悲哉!反之,民主時代,什麼樣的人民選出什麼樣的政府,歡喜選,甘願受!自作孽,不可活!人民要靠多數人的智慧決定興衰成敗,慎之啊!
<旅遊見聞>史公祠低迴 个園綠竹紅楓山石攬勝 歲末遊江蘇(2)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80090740 - 4樓. 端木豪2026/03/24 05:14
將岳飛定性為「好戰、挑釁」,如果回到史實來看,或許有幾個層次可以再區分。
首先,岳飛並沒有決定是否開戰的權力。他是南宋體制下的將領,其軍事行動屬於執行層,北伐是在既有對金戰爭背景與朝廷方針之下進行,而非個人主動發動戰爭。若將執行軍事任務的將領定義為「好戰」,那麼這樣的判準,是否也適用於其他在既有戰爭中作戰的將領?
其次,北伐的歷史脈絡在於金國南侵之後的失土問題,其目標多被理解為收復既有疆域,而非對外擴張。若將此類行動直接視為「挑釁」,那麼「收復失土」與「對外侵略」之間的界線,似乎也需要進一步釐清。
再者,從結果來看,岳飛並未真正光復中原,也未改變整體戰略格局。若以此反推其動機為「好戰」,那麼是否意味著歷史上所有未成功的軍事行動,都可以用同樣方式來定性?
相對而言,秦檜主導的和議確實帶來一段穩定,但同時也伴隨對主戰派(如岳飛)的政治處置,以及對外關係上的實質讓步。若僅從單一面向評價,可能仍難以呈現當時情勢的全貌。
或許將兩者放回各自的角色分工與歷史條件中理解,而不以單一標籤定論,會更接近史實本身。
岳飛是否好戰?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難以評說。
就如他精忠報國的英雄之名,也是南宋滅亡後後人加諸在他身上的。
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該以和平之名誅殺忠良?
亡國之恥便轉向秦檜之流。
可想當時欲意停戰之人應多過迎戰眾將
誰想知主和的結果竟是淪為亡國之奴
這恨這憤終究反轉忠奸
嘆哉!嘆哉!
😩😩😩
子良欲 於 2026/03/25 00:18回覆 - 3樓. 端木豪2026/03/23 07:52我覺得子良提到的「如果為了和平與穩定,我們願不願意接受退讓、屈從,甚至改寫價值」很有意思,我也認同和平的重要。
不過對岳飛的評價或許可以再平衡一些——「不主動開戰」與「保有抵抗能力」其實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可以同時肯定岳飛的防衛行動價值,也理解秦檜務實保邦的策略(雖然我私心仍偏向岳飛,但這只是個人看法),讓歷史評價更全面。 - 2樓. 林書玉2026/03/14 03:52
也許您的觀點是對的, 但我的看法略有不同, 靖康之變後, 徽欽二帝, 后妃,朝臣, 宗室等一行人被押到金朝時, 金人舉行獻俘儀式, 被迫行以“牽羊禮”,皇后受辱, 甚有敗將自盡,一眾朝臣被掳時, 為何獨漏秦檜?
我倒是認同墨子的看法, 不要主動發起戰爭, 因為平民百姓要受累,但平時要操兵練將, 敵人來時,才能自保....為秦檜平反個人觀點不同, 但對岳飛請公平待之.....
國仇家恨刻骨銘心
在事過境遷偏安多年後是否該忘記?
是否願意選擇忘記?
真正的和平之路
是該選擇稱兄道弟共榮發展?
還是強軍健武提升己力?
難思啊!難思!?
🤔🤔🤔🤔🤔🤔
子良欲 於 2026/03/15 23:14回覆 - 1樓. 阿丙0.62026/03/10 10:21
謝謝分享和平的鐘聲不會⋯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
【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
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歷史也是,雖然有些已經是刻骨銘心。
歷史是人寫的
好與壞 對與錯 也是由後世的人去評說
當下的價值觀與後世的評價
也許會有天地倒轉的差別
或許在大義面前
不管當代或後世所在意的
是那被奉為英雄之人如何擺放自身的利益和道德的位置
子良欲 於 2026/03/12 14:01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