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除了會將地瓜、米飯會揉入麵團之外,馬鈴薯也是不錯的選項。消耗過多的材料,同時又可增加麵糰柔軟度。

這次的材料:
高筋麵粉360克
低筋麵粉40克
全麥麵粉50克
水180克
馬鈴薯泥100克
速發酵母粉5克
鹽巴4克
糖45克
奶油27克
雞蛋一顆(約50克)

麵團攪拌出薄膜,基礎發酵完畢,分割一份520克擀捲放在吐司盒裡後發。

剩下327克的麵團分割成六等分,滾圓作成餐包形式。

後發40分鐘。刷上蛋液、撒上洋香菜乾燥碎葉子。
放入已預熱20分鐘185度C的烤箱烘烤。餐包約烤20分鐘,吐司要30分鐘,餐包可先取出。
烤好的模樣
很柔軟
吐司上面因為長高而碰到烤箱頂,我趕快墊一張錫箔紙。
看了開心
2016/10/26製作
隨即上傳照片與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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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 穆仙弦2017/01/09 22:02
有沒有想過,在食物上作畫、寫字或落款,像水墨畫那樣。
我異想天開了。
饅頭、麵包可以做造型,但寫字不易,蛋糕就容易多了,弄出浪漫的紗裙以及山水都是可以辦到的。只是要動用到不少色素就是了。
蒂兒 於 2017/01/10 20:09回覆 - 6樓. the dreamer girl2017/01/04 09:22
馬鈴薯是洋人的主食之一
餐廳的菜餚大都會出現整顆水煮的馬鈴薯
這樣的菜色很難吸引我的興趣
我比較能接受的是調過味道的馬鈴薯泥
您將馬鈴薯與麵粉混合做成麵包
增加麵包的營養與豐富的口感
這是很棒的創意烘焙技巧
the dreamer girl~~ 最新作品:
義大利西西里島- 恩納(Enna)
其實我還蠻愛吃整顆水煮的,趁熱切開抹一點有鹽奶油,灑幾顆黑胡椒粉,挺樸實的吃法。
切片煎一下與蛋液一起做成西班牙烘蛋,或是刨些起士絲焗烤也挺不錯的。
切滾刀微煎入烤箱與一些蔬菜做成烤蔬菜,都是不錯的選項。
其實,將馬鈴薯混入麵團,應該是歐式麵包的其中一種方式,只是被我誤打誤撞,為了消耗剩下的食材而變出的花樣。
蒂兒 於 2017/01/04 19:29回覆
- 5樓. 辨音2017/01/03 12:39看起來柔軟,顏色烤得很漂亮,挺專業的。自己做,吃得很安心,不必擔心食安問題,美味的分享。
- 4樓. 多硯坊 (休)2017/01/03 10:49
本身鬆軟的馬鈴薯
一定為麵包的口感大大加分
- 3樓. 牧谷(Pokemon總動員)2017/01/03 10:05創新與發明
與化學和材料科學的創新發明沒兩樣
蒂兒如果學理工
一定是一名出色的科學家或工程師
相當不可思議!
牧谷葛格太了解我了(感動得落淚
),看出我的興向了,可惜家裡窮,欠栽培,高中都沒畢業,胡亂地考上大學。倫家小時候超喜歡自然課的說。
只好把化學變化運用在廚房裡了。
~~~
自從大哥有了阿孫之後,部落格就被您冷落了!偶都不敢去留言
蒂兒 於 2017/01/03 18:52回覆
。甚麼時候再PO幾張小沙彌的照片,讓蒂兒姑婆瞧瞧。 - 2樓. 領弟2017/01/03 10:02
同意樓下的曼曼所說﹐好羨慕。
就算會做﹐也沒有那個勁和耐性去做﹐只好望著健康麵食流口水。
我在2013~14年之間也突然很不想做麵包,被別的興趣取代了。
現在是靠這個紓壓。但一次不要做太多,不然體力還是不堪負荷。
所以叫我賣麵包、饅頭甚麼的,饒了我吧!
自己做麵包就跟自己煮飯一樣,就是自給自足,做的再怎麼好吃(有人認定的話),也不會去開店的,那又是另一門學問了,賺錢的研究與體力的考驗。
蒂兒 於 2017/01/03 18:46回覆 - 1樓. 解曼曼2017/01/03 08:01好健康的食物!羨慕蒂兒這麼會做。
幾個基本的會了,就能變變花樣了。
最讓我傷腦筋的就是食物總是會煮太多,那也是沒辦法的事,煮多了再熱來吃也不美味,換個方式玩玩也不錯。總是希望別糟蹋食物。
蒂兒 於 2017/01/03 18:4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