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t3nsdLjrDA
前陣子看了這段影片,裡面許多想法很合乎我的生活美學!就是再生的概念,化腐朽為神奇!
一批燒壞的白色杯子,上面有一小顆黑點,把這些準備要報廢掉的瑕疵品,做一些變化,就變得獨特了。
杯子的外觀有沒有黑點與它的功能無關,但外觀的瑕疵就賣不出去,但巧妙的利用了瑕疵,變成特色,甚至還可變成限量商品。創造經濟效益。
這應該也算是另一形式的文創吧!
談到文創,這一新的名詞,在台灣才幾年,但我實在不瞭解具體的意義。我到維基百科查了一下。得到以下的解釋:
文化創意產業,或稱文化及創意產業(英文: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或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簡稱文創產業,中文詞彙最早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於2002年5月依照〈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確定。文化創意產業為臺灣官方定名,而文化及創意產業則為香港官方定名,但各國與各學術層面的定義不同,文化及創意產業有時被稱為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內容產業、數位內容產業、文化內容產業、創意工業、版權產業等。
針對文化與創意面進行產業發展政策,最早是在1997年由英國布萊爾內閣所推動的創意產業;同一時期,遭逢亞洲金融風暴的南韓,在總統金大中主導下也開始從電影與數位等產業開始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並成立韓國文化內容振興院(KOCCA)與通過《文化內容振興法》。
文化創意產業,顧名思義,為結合了文化及創意的產業。而對「文化」一詞有諸多不同的定義。「文化」一詞,廣義來說,泛指在一個社會中 共同生活的人們,擁有相近的生活習慣、風俗民情,以及信仰等;狹義的來說,即是指「藝術」,是一種經由人們創造出來新型態的產物。不論就狹義或廣義的文化 而言,「文化創意」即是在既有存在的文化中,加入每個國家、族群、個人等創意,賦予文化新的風貌與價值[1]。根據前香港大學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總監許焯權在《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中的定義, 文化產業指: 「一個經濟活動羣組,開拓和利用創意、技術及知識產權以生產並分配具有社會及文化意義的產品與服務,更可望成為一個創造財富和就業的生產系統」。[2]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所公佈的定義,文化創意產業是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3]而香港政府則指文化及創意產業「涵蓋一組知識型活動,通過創意及以智力資本為基本投入要素,而生產具文化、藝術和創意內容的產品和服務。」
根據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所公佈的選定原則,文化創意產業有三項標準,包括:
- 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
- 產值大或關聯效益大、成長潛力大;
- 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及附加價值高。
文化部主辦
- 視覺藝術產業:凡從事繪畫、雕塑及其他藝術品的創作、藝術品的拍賣零售、畫廊、藝術品展覽、藝術經紀代理、藝術品的公證鑑價、藝術品修復等之行業均屬之。
- 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凡從事戲劇(劇本創作、戲劇訓練、表演等)、音樂劇及歌劇(樂曲創作、演奏訓練、表演等)、音樂的現場表演及作詞作曲、表演 服裝設計與製作、表演造型設計、表演舞臺燈光設計、表演場地(大型劇院、小型劇院、音樂廳、露天舞臺等)、表演設施經營管理(劇院、音樂廳、露天廣場 等)、表演藝術經紀代理、表演藝術硬體服務(道具製作與管理、舞臺搭設、燈光設備、音響工程等)、藝術節經營等之行業均屬之。
- 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凡從事美術館、博物館、藝術村等之行業均屬之。
- 工藝產業:凡從工藝創作、工藝設計、工藝品展售、工藝品鑑定製度等之行業均屬之。
- 電影產業:凡從事電影片創作、發行映演及電影周邊產製服務等之行業均屬之。
- 廣播電視產業:凡從事無線電、有線電、衛星廣播、電視經營及節目製作、供應之行業均屬之。
- 出版產業:凡從事新聞、雜誌(期刊)、書籍、唱片、錄音帶、電腦軟體等具有著作權商品發行之行業均屬之。但從事電影發行之行業應歸入8520(電影片發行業)細類,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及錄影節目帶發行之行業應歸入8630(廣播節目供應業)細類。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87%E5%8C%96%E5%89%B5%E6%84%8F%E7%94%A2%E6%A5%AD
~~~
看完以後,我還是很糊塗,因為每次看到華山文創區展的東西,有好多主題好像跟我們國家的產業都沒關係,都是外來的卡通、玩偶。並不是我們台灣的產品設計發表。展這些的意義是甚麼呢?
華山文創區:
~~~~~~~~~~~
最後,最近一直頭腦打結的蒂兒來跟大家玩個小遊戲,如果你用毛筆或是原子筆將二年級寫成三年級,要怎麼改回二呢?不能塗抹或是使用立可白。
明天是除夕夜,跟大家拜個早年,恭祝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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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蒂兒2015/06/03 18:40廉價與浮濫的文創
文創兩字早已變成廉價的商業行為了,
好多例子----如台陸兩地滿街都是'老師'一樣,
這種快速庸俗化也是一種'文化'啦!
不過想想另一頂端,不也有雲門,侯孝賢----
就怕他們的價值在台灣越來越沒被看到,
那就應該是國家政策層面的責任囉---(好久沒互動的葳姊給我的留言)
~~~~~
我回覆:
葳姊第一句說到我的心坎裡了。
就是廉價。
以及浮濫!
現在很多東西都是炒短線,從20多年前股票狂飆起,就吹起各式各樣一窩蜂或是炒短線,只圖眼前,沒有長遠計畫。我這個年紀還有畫家出頭的,再往下就少了,熬不住啊!人才斷層啊!
說起來就痛心。
我們都見證過台灣的美好過。
- 14樓. 蒂兒2015/05/12 14:38總算說清楚了
文創忘了產業 文化自我陶醉
最近文創產業的經營型態與獲利標準在台北市鬧得沸沸揚揚。許多與文創產業毫無相關的人士、名嘴一躍成為文創產業的專家。文化局、相關企業、文化人士、名嘴、網友,大家對於文創產業卻都抱持著不同的定義。到底什麼是文創產業呢?文創產業的經營型態與獲利標準是否有一定的規範可循呢?一時「假文創」的標籤滿天飛!
文化創意產業,顧名思義,由文化、創意、產業三個詞組成。一開始,「文化創意產業」的確著重在文化、藝術相關領域的創意經營,但文創產業帶動了許多創意發想,進而出現很多靠著創意而獲利的新興產業。而這些產業與文化之間的鏈結越來越薄弱,導致大家對於文創產業的定義越來越模糊。
一間以文化產品自豪的公司(如誠品),可否跨足其他產業(如旅館或餐飲經營)?反之,傳統產業(如餐飲、新媒體)是否可以掛上文創之名(如創意料理、創意手機)呢?難道文創只有號稱文化人(或藝術家)才能創業嗎?「阿原肥皂」從農產品製造思維出發,加入文化與藝術符號,創造高價值產品,難道不是「文化創意產業」嗎?
其實,這種現象在英美各國也是如此:文化產生創意,創意製造文化。因此,國外已經擴大這個概念,偏好用「創意產業」一詞取代「文化創意產業」。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將「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於個人創意、技巧與才華,透過智慧財產的開發與運用,形成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潛力的行業。」簡單說,所謂的創意產業,其獲利來源必須來自於人本身的創意與技能,同時開發並運用其智慧財產。此外,創意產業必須要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的潛力。
台北市的文創園區被批租金過高與文化鏈結度低,其內許多號稱「文創企業」的高獲利與高訂價被批評為「假文創」,似乎認為所謂文創產業就是:「文化人或藝術家依賴政府扶助、企業協助,靠著微薄的收入過著苦哈哈的生活。」這其實是「文創事業」,而非文創產業。所謂「產業」一定要有兩項要素:一是穩定的產業鏈(穩定的供應者或製造者、販售通路或經銷商、消費市場)。二是穩定的獲利模式,也就是要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的潛力。如果沒有這兩項要素,那就只是文創事業,而非文創產業。
台灣目前的情況,「文創」令人混淆,令人忘卻「產業」本質,只能利用「文化」本身來自我陶醉。不如使用「創意產業」一詞比較恰當。政府應該跳脫提供補助款與低租金的思維模式,而從產業的概念來經營。創意產業一定是高獲利,因為創意本身就是無價,不以實際成本來計算定價。有潛力的創意工作者需要的絕對不是治標不治本的補助款,也不是低廉的工作室租金,而是需要政府協助他們建立穩定的產業鏈與獲利模式。與其干涉創意園區的獲利標準與經營型態,不如思索該如何讓成功的創意產業與年輕創意工作者合作,將「文化事業」產業化,建立長遠的獲利模式,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帶動台灣創意產業的發展。
- 13樓. 多硯坊 (休)2015/02/28 17:16
不必改了
放到暑假過了
就升上三年級了
向同學拜晚年
元宵節快樂ㄝ~如果是公文或是重要文件是有時效性的,譬如要發獎學金之類的,就沒法等暑假過後了!
我昨天在台北新光三越門口,看到有人在"搖"元宵,立刻買了幾顆回來,好多年沒出過搖出來的元宵,每年都說要自己來搖幾顆,總是發懶,今年終於讓我等到了。

謝謝多多的祝福,也祝福您!
蒂兒 於 2015/02/28 19:38回覆 - 12樓. 蒂兒2015/02/22 19:39哈利波特9分鐘版本
真是太經典了,笑到噴飯。我一邊吃飯一邊看,差點被飯粒噎住。說實在的,我一本也沒看過,好像有一集看過幾頁。
看影有兩集都只看過片段,不知甚麼原因,就剛好沒機會看咩!
- 11樓. 夏爾克2015/02/21 22:58換一張紙重寫就好了啊~哈哈,是不是超瞎的答案?走春拜年來了,祝蒂兒新年快樂。
如果是公文之類的,就無法換了。
這是一次真實的經歷,在文件上寫錯,只好用這樣的辦法。
謝謝夏爾克在新年期間過來。也祝福您新春愉快。
PS:後天要上班了,我還在懶散中。
蒂兒 於 2015/02/22 14:57回覆 - 10樓. Siena2015/02/19 22:02
不完美的完美是細心呵護出來的圓滿,是更深層次的完美。
感謝蒂兒對文創產業的堅持和呼籲。
這篇文章務實,也美極了。
很喜歡細心的Siena給我的第一行的回應。
細心呵護這樣的舉動,範圍又更廣了。
謝謝Siena在大年初一還抽空過來給我回應。
我這兩天都跟妹妹在一起,我今年過年沒有北上,發懶!於是小妹在情人節的隔天來找我。(那天白天我還在格子裡跟一個陌生人生氣哩!)昨天初二,大妹來找我。我們去后里騎腳踏車,來回騎了近四小時,來不及騎馬射箭,挺可惜的。今天又去划船。我每年過年都玩差不多的東西。呵!陪我的人真偉大。
昨天堵車,但仍玩得愉快,雖然沒騎到馬,但還是很完美,至少騎車騎的很盡興。
蒂兒 於 2015/02/21 21:44回覆
- 9樓. 蒂兒2015/02/18 11:31公布答案
就是2。
珍珠姊答對了。
這一題就是這麼簡單,無須複雜化!人們想的是國字,卻沒想到阿拉伯數字。
昨晚本想先寫一張國字的三,然後繞成2拍下來,還沒來得及,珍珠姊已經答對了。
當然樓下回答國字的格友也不能算錯。都是不同的思考的結果,這就是差異,也是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創意。

- 8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5/02/18 07:20我想到了!
一早起來,靈光一閃。
有了,把文字的三,改成阿拉伯字的 2 不難。
- 7樓. 曉澄2015/02/18 03:15
文創產業,我也感覺到太多洋文化的污染,但現在本是世界一家,無可厚非
但當我走到淡水,覚得來到歐洲時,心裡就是不順暢。到清境農場也是如此。
市面上很多創作,也洋味十足。
進到松煙誠品,覺得是展現了台灣現代精緻生活,但有中華文化蘊底的並不多。
中華文化台灣文化,還有太多可以彰顯的,真需巧思創意,方能發揚光大!
香港是不往回看的地方,摩登是它的唯一方向,並不希望台灣也將如此。
現在不管走到哪裡,都會看到咖啡,反而少見茶藝館,只有手搖杯的調味茶。
雖然有幾條老街,但走到深坑、三峽、鶯歌,所有翻修的樣貌都一致。鹿港還稍有自己原來的特色。
風景區的樣貌就不用說了。我只能用一種心情去欣賞,中西合璧的後現代心情吧!真的也是如曉澄所言歐美風氣早已席捲全世界,想避也避不掉。歐美即便已不再霸權殖民其他洲,但文化的殖民早已深植各世界,這就是我想探討的。
當殖民時期的文化是被迫接收的,如今是主動吸收,我們是不是可以思考自己本國的文化是甚麼?有心要做就不要只做表面工夫。
蒂兒 於 2015/02/18 13:19回覆 - 6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5/02/17 23:54不完美的完美
「不完美的完美」- 我喜歡這句話。
文創好像已經成為兩岸的時尚產物,我都沒有參觀過。
如何把三變成二,我也絞盡腦汁,想不出比別人更好的辦法。
完美或是不完美都是人自身的看法,個人眼光的差異。
人生本來處處都是缺口,由我們自己去填補。
文創現在歐美也都在推動。
將文化與產品創意的結合,以及電影....。
韓國就很巧妙的利用電視劇來置入性行銷他們的手機、礦泉水、米酒。而他們的電影也很能拍出他們的民族性的特質。
蒂兒 於 2015/02/18 12:5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