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之量測及監督
2012/05/0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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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之量測及監督
組織應針對其產品建立及訂定量測要求(包含允收標準)。產品之量測應加以規劃及執行,以查證利害相關者的要求已加以達成及使用於改進實現過程。
當選擇量測產品之方法以確保產品符合要求,以及當考慮顧客需求與期望時,組織應考慮下列各項:
a) 產品特性的形式,然後決定量測類型、適當的量測方法、準確性要求及所需的技術;
b) 所需要之設備、軟體及工具;
c) 在實現過程順序中之適當量測點的位置;
d) 每個點所量測之特性,及文件化與所使用之允收標準;
e) 顧客所建立,用作所選定之產品特性的見證或查證點;
f) 需要由法令或法規主管機關見證或執行之檢驗或測試;
g) 組織計劃,或係顧客或法令與法規主管機關所要求,於何處、何時及如何請合格第三者執行之
• 型式試驗,
• 製程中之檢驗或測試,
• 產品查證,
• 產品確認,及
• 產品證明書;
h) 人員、原物料、產品、過程及品質管理系統之資格;
i) 最終檢驗以確定其查證及確認活動已被完成及接受;
j) 紀錄產品量測之結果。
組織應審查用於量測產品之方法及所規劃查證之紀錄,以考慮績效改進之機會。績效改進應考慮產品量測紀錄之典型例子包括
• 檢驗及測試報告,
• 原物料放行通知,
• 產品允收形式,及
• 當需要時,符合性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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