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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將研擬以公假派代方式辦理研習,以利教學正常化
2014/02/1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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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於1月14日行文及1月20日電子報反應,教育局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情況下要求老師課務自理,強制參加縣府研習,此舉已造成學校端調派老師及教師課務繁重進而影響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的困擾。(【會員問診室】教育局強制研習,學校感困擾 )
目前教育局已有了回復:「倘若有需學校派員參加之研習,將研擬以公假派方式,以利教學正常化。」
爾後若學校端又收到教育局要求教師課務自理之強制研習,可直接向縣府反應或告知本會,本會將秉持監督教育立場,持續關注教育局是否落實教學正常化的教育政策。


●●本會去函向教育局反映研習影響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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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電 話:03-2811588
傳 真:03-2811996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006號
附件:桃教特字第1020080461號函

主旨:有關本縣教師反應, 貴局辦理之研習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期間,影響正常教學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 貴局辦理之研習,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時間並要求「教師課務自理」、「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等,如附件一。
二、此舉已造成學校調派教師困擾、影響教師正常教學及學生受教權。
三、建請 貴局對於教師有益並有必要性之研習,改以公假派代或於寒暑假實施,以利教學正常化及避免造成上述學校端之困擾。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本會所屬國中小支會、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桃園縣教育局回函,希望是改真的!●●
=================================================================================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 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 辦 人:曾德恒
電 話:(03)3322101#7583
電子信箱:apon091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旨:有關 貴會反應本局辦理之研習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期間,影響正常教學一案,復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復 貴會103年1月14日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006號函。
二、爾後本局辦理各項特教相關研習,將以不影響教師正常教學及學生受教權益為最大考量。倘若
有需學校派員參加之研習,將研擬以公假派方式,以利教學正常化。

正本: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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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反應了才改,希望改真的

--爾後本局辦理各項特教相關研習,將以不影響教師正常教學及學生受教權益為最大考量。倘若有需學校派員參加之研習,將研擬以公假派方式,以利教學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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