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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講義整理82_反辨見不是物
2018/06/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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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十 別解文義  乙二 正宗分  丙初 正修具示成佛妙定  丁二 如來答定  戊初 正說妙定始終  己二 說奢摩他路令悟密因大開圓解  庚初 初消倒想說空如來藏  辛初 如來破妄顯真  壬二 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  癸二 如來極顯真體  子二 正顯即真  丑初 剋就根性直指真心  寅初 帶妄顯真  卯六 顯見不雜  辰二 如來以物見分明顯自性  巳三 物見分明  午三 反辨見不是物

原文: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如果「見性」是「物體」的話,當我們看見同一物體的時候兩人的「見性」是不是就相同了呢?

下面的解釋,我覺得用文字很難說,而且圓瑛法師也認為不容易理解,我這兒換個角度來說好了。

(A我)=我的見性

(B我)=我看見的物品

如果(A我)=(B我),

那你也應該是(A你)=(B你),

甚至每個人也都是(A人)=(B人)

那當我和你看見相同物品的時候(B我)=(B你)

那你可以看見我看不見的東西嗎?

(非B我)?(非B你)-->(非A我)?(非A你)

看懂意思嗎?就是說如果把見性跟外物相等,那每個人的見性都等於到外面性了,那就會有許多問題。在彼此的相等牽扯下,就會讓人疑惑。

佛陀用此反方角度來說明,見性跟外在物體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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