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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縱放〈性侵姦殺犯〉,太畜生了,比恐龍還可惡!
2013/06/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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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又又又有【長年多次性侵】的傢伙,再不斷被「台灣法官」輕判後出獄,

而最近一次是「性侵後,再姦殺」一名國中女生,造成全台灣有女兒的家庭極大的恐懼,

而可恥的台灣法官居然給他「無期徒刑」,不肯給他死刑,讓性侵犯十年後有機會出獄,

讓性侵犯再次的侵犯台灣的小女生。 

我常常想,這些危害台灣的罪人,最後都是由【法律係】出身的法官放他們一馬,

讓他們下一次再來危害台灣社會。

或許第一次犯罪可以給他機會, 但是【已經是累犯了】,
連【養牲畜】的那個系的學生都看的出來有問題,但是法律係的法官卻是看不出來有問題,

這些被「縱放」的性侵罪犯,應當出獄後,到那些法官「家裡」去好好的「敗謝」一下,
最好是流連在那些法官家的四周,不忍離去,以其【報答】法官們全家。

這些社會不要的罪人,如果法官喜歡,救自己帶回家裡去養,讓你的配偶或是女兒去照顧,
不要丟給台灣無辜的老百姓去承受。法官自己有憲法保障,人民可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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