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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這是最近我的幾個部落格上,常常會發現的東西, 利用網路來拉人參加傳銷,會用這種方式參加的, 多半是常用網路的年輕人。 這家傳銷公司的方式很簡單, 每個月交出330元左右(美金十元), 再透過 Email, 或是 PLURK、FACEBOOK、各地方的部落格上貼廣告, 要大家自己去上網看說明,自己登記好資料, 然後自己也開始『到處貼廣告』。 做這種事情的人,有幾個重點: 1.不敢用自己的大頭照 2.不敢留自己的真實姓名 3.不敢留下自己的聯絡電話 4.只是要你的【330元】/月 有些人標榜:被騙也不過330元, 是啊,他們就是透過網路找尋呆子, 每個呆子「只要」拿出330元, 要累積一千的呆子不難, 一個月也有330,000(三十三萬)。 在台灣,想靠從事傳銷致富的呆子多不多? 2008年,傳銷雜誌統計, 全胎灣有400萬登記的傳銷商, 一千個呆子會難找嗎? 當你發現被騙的時候,你找的到你的上線嗎? 傳銷事業靠的是『信用』『人脈』『關係』, 懶到用網路作傳銷,彼此互不相見, 不是『價港』的呆子,怎麼會『呆呆的向前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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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傳銷,可以~~
公司一定要在台灣有登記,有報備,
上下線一定要認識,產品要瞭解。
要記住,
傳銷只是『另一種類型的業務工作』
1樓. 1232010/03/21 1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