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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官惡人欺的現世報應
2016/01/0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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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天行道大英雄的帥行為!

好人被殺法官認為微不足道,法官遭被告當庭怒砸,大家也要道聲恭喜,「小事一樁」可以再大力點!一定要一直咒罵到恐龍法官全部壽終正寢為止....

多次潑漆院檢 開庭又砸法官

2016-01-06 03:01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鄭惠仁/台南報導

蘇姓油漆工人涉妨害公務案,前天在台南地院開庭審理時,突然情緒失控,將隨身攜帶的文書夾丟向法官,但並未擊中,陳姓法警上前制止,被蘇打中頭部造成淤傷,昨天被警方依傷害、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台南地院昨天指出,蘇男漠視法庭尊嚴、攻擊法庭、挑戰公權力行為,甚不可取,已移送檢方請求從嚴偵辦。

警方調查,蘇姓男子2012年間因妻子懷疑某遊藝場有詐,除丟瓦斯桶,並與遊藝場人員起衝突,涉及傷害被判拘役40日,卻認為檢方不公,2013年曾到南檢前潑漆,去年年初又潑漆,殃及台南高分院,被依侮辱公署被判處拘役50日。

去年10月,他又到南檢前潑漆,警方依侮辱公署、毀損罪嫌函送法辦,翌日凌晨他又潑漆,檢方再報警求償,讓檢方十分頭痛。台南地院前天審理時,法官問蘇是否需要精神鑑定,蘇自認精神沒問題,不需要做精神鑑定,認為受到侮辱,才對法官丟出文書夾。

 

28刀割喉奪2命 惡煞竟免死

法官:逃亡7年未再犯 有教化可能                           

邱鼎淯八年前殘忍殺害銀樓老闆陳東枝,和女會計李恆霜。資料照片

【劉榮輝╱台南報導】殺兩人割喉強盜也能逃過死刑?男子邱鼎淯八年前犯下台南市東興銀樓強盜殺人案,他持水果刀狂刺老闆和女會計二十八刀,還兇殘割喉,搶走一千多萬元現金與黃金,逃逸七年多才被逮捕。邱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法官依醫院鑑定邱有教化可能、非預謀犯案,及案發後長達七年半未再犯案為由,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律師謝以涵對高院改判直呼「荒謬」!他說,被告犯後掩飾躲藏,且手段兇殘,一次殺死兩個人,法官不能以有教化可能及沒再犯案就改判無期徒刑。案發銀樓鄰居說:「現在法官都不敢判死刑,連殺兩個人還可以免死,太沒有天理、太不公平了!」

劫銀樓千萬及黃金

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邱鼎淯(四十三歲)積欠銀行債務,得知在台南市新美街開銀樓的陳東枝(五十三歲),每天備大批現金收購飾金,二○○七年四月三日上午,邱男先拿一批飾金去變賣探路,同日下午五時,他闖入銀樓,持水果刀朝陳及女會計李恆霜(四十一歲)猛刺二十八刀,還將兩人割喉,搶走一千多萬元現金及黃金後逃逸。
檢警採證發現歹徒留下的血掌印,曾清查邱鼎淯在內、與陳東枝有生意往來的二千多人掌紋,卻因比對誤差,讓邱逍遙法外七年半。前年九月底,警方接獲檢舉,指邱與死者有衝突涉有重嫌,警方重啟調查傳喚邱到案,按壓掌紋並採驗DNA。

銀樓老闆
女會計

「就地取刀非預謀」

比對確認邱雙手掌紋跟現場血掌印多處吻合,檢警拘提他並出示掌紋比對證據,邱才坦承殺人。檢方去年二月起訴,以其殺人手段兇殘、無悔意,求處死刑,台南地方法院去年依強盜殺人罪判他死刑。
不料全案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並非攜刀預謀殺人,而是就地取刀,且與銀樓老闆為收購價格過低起爭執,又見桌上有現金,進而起念強盜;殺害老闆時,因會計目睹呼救殺人滅口;另依醫院精神狀況鑑定報告仍有教化可能,且考量兇嫌沒有前科,七年半逃亡期間未再犯案,並非永無再教化遷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

判無期上訴最高院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坤茂表示,上訴最高法院是以高院判決有無違背法令為依據,但檢察官看不出有此理由,未提上訴,但並非認同高分院判決。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表示,被告與檢察官未上訴,法官依《刑事訴訟法》,宣告死刑與無期徒刑者,依職權上訴最高法院,全案在最高法院審理中,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即告無期徒刑定讞,若發回更審會再另案審理。

銀樓雙屍命案大事記

2007/04/03 南市銀樓老闆陳東枝、女會計李恆霜,遭歹徒刺28刀並割喉亡,被搶1千多萬元現金及黃金
2007/04 警方傳含邱男在內2千多人捺掌紋,因比對誤差,未發現邱涉案
2014/09 警方接獲檢舉,經營銀樓的邱男曾跟陳東枝衝突,通知邱及其大哥、舅舅等3人按壓指紋及掌印
2014/10/31 刑事局比對,邱鼎淯掌紋跟命案現場血掌印吻合,邱經警方提示掌紋證據才認罪
2015/02/06 檢方以邱男為搶奪財物殺人,且否認犯行、無悔意,求處死刑
2015/09 台南地院以邱男犯案手段兇殘,毫無悔意,依強盜殺人罪判死刑
2015/12/17 台南高分院依醫院精神鑑定認邱有教化可能,且非預謀犯案,及犯案後長達7年半未再犯案,改判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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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沒被殺過不知道痛!
2016/01/06 20:50

以前有個姓簡的女檢,

強盜犯落在他的手裡一定好言相勸而且從輕發落,

直到有一天他被一個強盜從後面拖走他的皮包,

而且讓他跌倒致使膝蓋挫傷,

從此之後凡是強盜犯落在他的手裡絕對是『從嚴、從重論罪』!

是不是這些恐厲也要某些人殺他的家人,

將他們家的女人輪姦然後殺害,

看他還會不會說‥‥這只是『輕手法殺人』?

天道報應靈不靈驗,這要看老天爺的意思了!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2016/01/06 22:10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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