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出處:http://www.engadget.com/2007/02/20/graffiti-research-labs-l-a-s-e-r-tag/
雷射光在大陸稱為『激光』,台灣是直接採用英文發音來命名的。
雷射為經由激發性的輻射而產生的,其操作原理,須用量子力學解釋,有高度之單色波之特性且聚焦之能力很強,不易發散。雷射光為電磁波具偏振性故為橫波。
1954年,由達恩史等開發的,由於雷射是因電子或原子遵從量子力學產生的效果,故稱為量子電子學。
原理:如氨氣(即阿摩尼亞氣體NH3)中之眾多分子,並非均處於同一狀態,有些分子會吸收微波,有些會放出微波,其中會吸收微波的分子數較多,會放出微波的分子數較少。若將會放出微波的分子集中在一起,並使其保持放出微波的狀態,由外界送入頻率相近的微弱的電波,則其分子開始振盪因而放出增強微波,此謂微波增幅(即邁射MASER:Microwave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 意即藉輻射線的誘導而放出放大的微波。若把波長短的(毫米以下電波)包括在內,即稱為雷射(LASER: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或藉由受激所引發之輻射來進行光放大作用。
特性:雷射光很強,是一種高能量的單色光,能循一定方向投射,精確地對準焦點。可作為太空外遠距離之通信,亦能捕捉來自宇宙盡頭微弱的電波。並且能穿過透明的組識,在眼科領域,常用來凝固,燒灼或熔解眼球的組識。
分類:雷射依其輸出之功率可分為四級
1. 第一級(1):最大輸出功率在藍綠光是小於0.0004mw(毫瓦特),在紅光是小於0.024mw,或最大輸出功率小於1mw。無危險性之雷射,不會造成眼球損害,不需管制。如0.4mw之半導體雷射,
2. 第二級(2):最大輸出功率等於1mw。長時間或直接觀測有危險性之雷射,1mw之氦氖氣雷射。
3. 第三級(3a):為中強度雷射,最大輸出功率介於1至5mw之間的氦氖氣體雷射。
雷射光筆輸功率小於5mw,直射眼睛十秒以上會灼傷視網膜。
4. 第三級(3b):為中強度雷射,如最大輸出功率介於5mw至500mw之間的氬離子氣體雷射。
5. 第四級:為高強度雷射是危險的工業用,軍事用或醫療用輸出功率大於500mw,如加工用之二氧化碳氣雷射。
眼科用於視網膜雷射光凝治療功率約在100mw至500mw之間。
上面影片:用雷射光寫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