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無量心的應用
四月二十六日Virginia Tech 韓裔 Cho 校園槍擊案,如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一樣,對美國社會所造成的憂鬱,恐慌,目前仍是熱門討論話題,就一個追尋身心穩定的現代禪修止觀行者而言,是不能視而不見的關懷主題。
在紛擾的世間裡,我們觀察到,一如「四聖諦」裡,「苦勝諦」與「集(苦因)勝諦」的真實:除了「業力」與「無明」(不能正確理解自己的苦受原因),還有什麼可以毀滅自己與他人的呢?也許Cho的成長過程中,每個人(老師、同學、家裡)都有責任,但顯然都不是主要的因素,所以追究說這誰該負責是不實際的。
這樣的個案顯露的只是現在文明,並沒有真正滿足心靈的空虛;因而必得藉由外在的行動,如磕藥,暴力,物質等以肯定「存在」「主宰」的自我錯覺;如果像Cho 一樣,決定效法「不能留芳百世,就寧可遺臭萬年」的榜樣,那有誰可以挽回呢?即使有人想要愛他,看來他也從未打開自己過。
如果吾人禪修者不迎不拒這悲劇與醜陋,將受害者與加害者都當作一齣示現,我想這可以是行者們觀照「慈、悲、喜、捨」的機會:至於修行者的修習態度,在「麻木」與過度「悲傷」低潮之間,不是漫無標準,自由心證的:
根據《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是有其參考標準的;茲節錄於下面各說明項目 (5) :
無瞋(慈):
(1) 其特相是不粗野或不對抗;
(2) 作用是去除怨恨或去除怒火;
(3) 現起是可喜可愛;近因是目標,或依處 + 目標 + 觸,或「如理作意」。(依處:眼耳鼻舌身意等根門)
(4) 無瞋也包括慈愛、溫和、和藹、友善等良好品德。
(5) 若產生染著私慾,則屬失敗。
悲:(Compassion)
(1) 其特相是欲拔除他人的痛苦;
(2) 作用是不忍見他人之苦;
(3) 現起是不殘忍;
(4)近因是(以如理作意)見受盡苦難的有情沒有依歸。
(5)當能去除殘忍時此悲即已成功,若導致悲傷則已失敗。
(隨)喜:(Appreciative Joy)
(1)其特相是隨喜他人的成就;
(2) 作用是不妒嫉他人的成就;
(3) 現起是去除厭惡(他人的成就);
(4) 近因是見到他人的成就。
(5) 當能去除厭惡時此喜即已成功,若導致同歡同樂則已失敗。
(中)捨(性):(Neutrality of Mind)這是捨心的同義詞,不是捨受。
(1) 其特相是平衡心與心所;
(2) 作用是防止過多或不足或去除偏袒;
(3) 現起是中捨地旁觀心與心所
(4)近因是相應名法,或依處 + 目標 + 觸,或如理作意。
(5)對有情保持中捨的捨無量心是中捨性心所。它不分別偏袒地對待一切有情,平等地看待他們。不應混淆此捨與其近敵:「由於無明而生起的世俗捨(不懂得分別)」。
與追尋身心穩定的現代止觀禪修行者共勉。
- 7樓. 水 羚2008/12/05 13:22
世間多一分慈心寬容的穩定身心 就多一分穩定的樂土
"三界為心造" 心念自性為空 但卻有主導的慣性
需要與"明"相應的長期漸修... 共勉
Empty Traveler 於 2008/12/06 02:01回覆 - 6樓.2008/02/28 02:17自我反省
觀待緣起
歷事練心
修心的確不易
能在每一念發起的當下
清清楚楚的看到
放下
再重新串習緣他利他的念頭
至少已從緣我的我執中拔出
利他的心
念念相續
自是不易
謝謝你的提醒
共勉之
Empty Traveler 於 2008/02/29 03:05回覆 - 5樓. Empty Traveler2007/06/26 02:14以智化情
第一歩 是緣起觀正見 (相較容易)
第二歩 是貪嗔是習性對治
(1) "痴"是一種知性上的誤解(無明) 應先注意 只要願意接受"緣起"
(dependent origination: that all things are just formed by conditions impermanently)
就可以漸漸朝向解脫憂悲苦惱的方向
"初果"只要能深信緣起(所以無我) 破除我執(ego) 即是不能盡去貪嗔 也算是提升至good human qauality.
(2) 貪嗔是習性 需要長時的相處
如果沒有緣起觀 是不易壓抑的人性 不必太挫折 少生一次氣就減一分 (或多對一個眾生慈悲一次)
共勉
「你所抵抗的東西會持續存在,你所靜觀的東西會漸漸消失。」 ─與神對話 - 4樓. 舒靈Soula2007/06/23 10:37學習
我正在學習中, 逆水行舟,跟自己戰鬥已是不易, 每個人要顧好自己,放下貪嗔癡已是難得了. - 3樓. wit2007/05/01 22:54感謝賜教
感謝您講解的很清楚! - 2樓. Empty Traveler2007/05/01 13:07二諦並觀
(1) 事前預防--- 是法律專家、社會學家等專家系統可決定訂定一定的標準 (有時空的從寬從嚴相對性)以避免失序
(2) 事後補救--- 慈悲喜捨的命題是當「不可避免」的災難發生時或之後,向內心理狀態的寧靜革命以癒合。
如果世俗諦(1) 是完美的,就不需要(2)勝義諦了 :)
「你所抵抗的東西會持續存在,你所靜觀的東西會漸漸消失。」 ─與神對話 - 1樓. wit2007/05/01 10:58那麼,請問....
慈悲隨捨對我們的法律有沒有什麼啟示呢?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是受害者,或其家屬,假設我已做到了慈悲隨捨,那對我個人來說是好的。但是不是這樣就夠了?這個道理、修行,適合做為立法的精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