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討」愛,越不「討人喜愛」
2014/05/27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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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小成功」,忍不住大肆嚷嚷,就為了聽人誇獎;
些微「小疼痛」,癟不了逢人就說,只因想引人注目。
「能力可及」之事,
即使人家推辭,仍要「強人所難」,
逼不得已「接受」他的「自告奮勇」。
「能力未逮」之處,
向人拍打胸脯保證,定能不負所託,
而後「勉強」他人同意幫忙。
「喊」得這麼努力,「做」得這麼賣力,
你可知道~~
廣受歡迎的人,
並非「成就佼佼」者,
也非能「施以恩惠」之「貴人」。
只要讓人感到窩心體貼,
盡力不要造成他人困擾,
不去挖人隱私,
以避免觸及他人傷心處,
時時令人覺得備受尊重………
只要一顆「真心」,
「真」正替人著想的「心」,
就可以「嬴得」眾人「喜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