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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陳阿通
【前言:紙頁間的國家暴力與警察國家現場】
在臺灣戒嚴時期與白色恐怖的歷史研究中,過去的大眾注意力多半集中於軍事法庭的「判決書」、國防部軍法局的「覆審簽呈」,或是最高統治者蔣介石親筆改判死刑的「紅字批示」。然而,一套完整運作的威權體制,絕非僅靠最高權力者的個人指令即可運作;其基礎建立在龐大、精密且無孔不入的基層治安與情治機關之上。如果說軍法審判是執行極刑的刀刃,那麼警察系統就是遍布全島、負責發掘、逮捕、拷訊與長期列管的基層神經網路。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典藏、原屬內政部警政署(前臺灣省警務處)的國家檔案——《可疑分子考管-匪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南庄分部案》(檔號:0040/306.7/0160-1,全 3 卷,總計 828 頁),正是還原這套基層警察國家機器運作細節的最核心一手史料。這套檔案涵蓋了民國 38 年(1949 年)至民國 42 年(1953 年)間,治安機關在苗栗縣山區(包含竹南、南庄、三灣、大湖)及桃園、台中等地,對中共地下黨組織發動大搜捕與後續掌控的全過程。這 828 頁塵封多年的公文,已於民國 108 年(2019 年)7 月 2 日正式核定完全解密開放,揭示了戒嚴體制下警政系統如何運作「偵訊」、「自首」與「考管」三大控制技術。
第一節:從法律審判到基層考管——警察檔案的獨特歷史價值
與軍事法庭開具的正式判決書相比,警政署這 828 頁的「考管卷」具備了截然不同的歷史研究視角。判決書通常是法律審判結束後的「終局結論」,文字高度經過官僚用語的修飾與罪名套用;而警察檔案記錄的則是案件最初始、最混沌、也最殘酷的「原始現場」。在這 828 頁卷宗裡,我們可以看到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與苗栗縣警察局如何在接獲密告後,派員進行秘密偵查;如何在深夜發動突擊搜捕,將鄉村教員、醫師、公務員及農民逮捕至審訊室;如何在幾天幾夜的逼訊中撰擬出一頁頁《偵訊筆錄》;以及在被告被移送軍法審判槍決或判刑後,警方如何繼續對家屬、自新人員及開釋者展開長達數年的生活追蹤與動態列管(即案名中的「考管」)。這份檔案完整展現了國家機器對個人生命全方位的監控歷程。
第二節:三大案件焦點與基層社會的壓迫網絡
通讀全套 828 頁檔案,其內容主要聚焦於三大歷史核心課題:第一是「警訊拷訊與法庭翻供的抗辯」。卷宗內詳細記錄了苗栗頭份牙醫師林清日等人在解送保安司令部後,向軍法官指控警察在審訊期間實施嚴刑拷打、逼供簽字;以及苗栗縣警察局長陳聖德特別發代電向省警務處辯解警方「運用科學及說服方法,絕無用刑迫供」的公文攻防。第二是「自首陷阱與撤銷保護」。檔案揭示了威權體制下「自首」政策的極端不穩定性。以張義珍案為例,其原本已向警方辦理自首,但後續被情治機關認定「自首不誠、隱瞞組織」,進而被撤銷自首資格移送軍法,最終招致槍決命運。第三是「山區圍捕與密告生態」。檔案保存了大量地方舉報信、警察局的《考管名冊》與帶有大頭照的《自首份子調查表》,冷酷地呈現出威權體制如何透過相互舉報,徹底瓦解鄉村人際網絡的信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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