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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憂鬱症
• 憂鬱情緒:快樂不起來、煩躁、鬱悶
• 興趣與喜樂減少:提不起興趣
• 體重下降 ( 或增加 ) ; 食慾下降 ( 或增加 )
• 失眠 ( 或嗜睡 ) :難入睡或整天想睡
• 精神運動性遲滯 ( 或激動 ) :思考、動作變緩慢
• 疲累失去活力:整天想躺床、體力變差
• 無價值感或罪惡感:覺得活著沒意思、自責難過,都是負面的想法
• 無法專注、無法決斷:腦筋變鈍、矛盾猶豫、無法專心
• 反覆想到死亡,甚至有自殺意念、企圖或計畫
憂鬱症的病因
憂鬱症是真正的疾病,並非是個人抗壓力太差,甚至是「想太多」所導致。
1. 生物因素:大腦中的神經化學物質失去平衡。主要是血清素及正腎上腺素。
2. 心理因素:
(1) 人格特質以完美主義及依賴性的人格特質較易罹患憂鬱症;
(2) 負面悲觀的思考習慣。
3. 社會因素:
(1) 孩提時的創傷經驗;負面的生活事件,如失業、負債、失去親人、身體重大疾病等;
(2) 挫折的人際關係,如婆媳不合、夫妻衝突、親子問題等足以影響個人的重大事件。
此外,產後婦女或有長期重大慢性疾病的患者,得憂鬱症機率也比較高。
憂鬱症的治療
憂鬱症是需要治療的疾病。一般而言,若未經治療的憂鬱症狀,會持續半年至一年之久,也有慢性化的可能,因此積極的就醫治療是恢復健康的不二法門。
1. 心理治療:主要是支持性的,認知改變為取向的心理治療。支持憂鬱患者的自我強度,給予鼓勵、肯定、說明、傾聽、同理與再保證。並教導患者辨識並改變不合理的錯誤認知,發展新的思考模式。
2. 藥物治療部分:
一般而言,服用抗鬱劑初期除了少數腸胃不適外,幾乎沒有其他副作用,且大多在一兩周內即緩解。至於療效則需2至4週才看得到明顯改善,所以需要耐心配合服藥,大部分患者在三個月內可達令人滿意的療效。逐漸沒有身體心理的症狀,也開始能感受到快樂的情緒。症狀改善後,仍需繼續服藥4至6個月以預防再發,並開始與醫師討論減藥的速度和方法,抗憂鬱劑並不會成癮依賴,但應採漸進式減藥方式,不可突然停藥。此外,若能配合規律的生活作息與運動習慣,將可大大改善生活品質與減少後遺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