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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反駁對同性戀的批判
2015/12/0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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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 引誘他們行姦淫、喫祭偶像之物。(啟2:18-29)


文茜周報評論,現任教宗方濟各是第一個承認同性戀行為的教宗,異於其他之前的教宗,他不譴責同性戀的行為,反倒說自己無權批評同性戀,以此來反駁教會對同性戀罪惡的批判的立場,甚至進一步被美化成教宗是愛罪人,恨罪惡的美麗示範。


我們常常會奇怪,為何聖靈在啟示錄中責備教會引進容納「姦淫」與「吃祭偶像之物」的教導?,這簡單的戒命不是在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中已經制定了規範嗎?那麼簡單清楚的戒命,為何教會還會陷入這些罪中?


如果仔細的分析教會「立場的轉化」會發現,往往是由一些自稱為神的僕人,引進一種似是而非的論點,引誘神的百姓犯罪。他們會先引進一些質疑論點,企圖挑戰神對教會的誡命,使教會對戒命的態度或看法發生鬆動改變,正如伊甸園中蛇引誘夏娃的手段是一樣的,都是由這類對話開始的:「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比如歌林多教會的知識分子會問「偶像在世上豈算得什麼?」,既然偶像不是神,吃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麼,只要有真知識,就不用害怕吃祭偶像之物,結果就絆倒信心軟弱的聖徒跟著吃祭偶像之物,也毀了神的戒命。但是保羅譴責吃祭偶像乃是祭鬼,教會不該沾染魔鬼的祭祀,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同樣的容納姦淫與同性戀的行為也是這樣開始的,「我是誰,怎能批判同性戀呢?」,或「難道除了同性戀,其他違背神的行為都不是罪?」,「異性戀的姦淫就不是罪?」,「只有同性戀是罪?」等等這類懷疑引誘的手法來挑戰神的戒命,結果最終引誘神的教會對守神的戒命發生疑惑,進而違背神的戒命,最終就在知識中沉淪了。


對於蛇的狡猾與誘惑,猶太拉比認為,蛇被稱為「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創3:1),狡猾一詞arum,意思是詭詐、機靈,但不是智慧,它的字根與"赤身露體"的字根arom是一樣的,都是aram一字,所以蛇雖然狡猾,可是牠無法隱藏牠的動機,對亞當與亞娃的目的是顯而易見的(參妥拉系列_每周讀經釋義,夏子強著)。所以我們在陷入辯論前,要有一種洞察的能力,能先視透出引誘者真正意圖與動機,就不會盲目的陷入仇敵的詭辯之中,而不自知。


對於同性戀,使徒猶大也警告我們: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 這些做夢的人也像他們汙穢身體,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記念我們主耶穌基督之使徒從前所說的話。  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1:7~23)。


神要教會守的誡命都是不難守的,只要像孩子聽父母的話一樣,不接受陌生人在路旁的花言巧語及糖果的引誘,就能親易逃避被歹徒誘拐去犯罪的可能性,這跟智慧的高低無關,只在乎敬畏神與熟悉神的訓誨,就能持守,但教會若自以為聰明,陷入詭辯中,就很容易被轉化原來的立場。




文茜週報20130804 教宗 我是誰 怎能批判同性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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