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舊約中財物蒙福的法則
2016/03/17 22:48
瀏覽696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3:10)

有些人把聖經中財務奉獻蒙福的法則與現代的成功神學混淆了,其實兩者有共通處也有差異處,神向亞伯拉罕及摩西啟示祂是祝福的神,是物質界的主宰,當以色列按神的心意納十一,神就會祝福,打開天上的窗戶傾福下來,但若違悖就是偷竊神的物,必遭咒詛。

舊約中妥拉提到的十一有許多種類,包括給利未人的十一(利27:30,32)、給團契的十一(申12:6~7,節期時家屬共享祭物,又稱節期的十一)、三年一次給窮人的十一儲存(申14:28~29)等,都是強制性的十一奉獻,此外男丁納贖價銀(出30:11~16,後演變成聖殿稅),及七年一次的土地休耕(出23:10~11)及不割田角、不拾落果(利19:9~10),這也是強制性的奉獻行為,目的為了維持祭司的體系與社會的福利及地土的休養及尊榮神;只有建殿材料奉獻及甘心祭是自願性的奉獻,另外在新約,對外救助金及宣教經費的奉獻也是自願性的,強制性與自願性這兩種奉獻是有別的。有人算過舊約強制性的奉獻約佔年收入的20-23%左右(參妥拉系列卷二,夏子強)。

但現在信徒連總收入十一都做不到就想蒙財務的祝福,按舊約神的妥拉規定,這是偷竊神家的物,會遭神的咒詛,蝗蟲、螞蚱、剪蟲吃掉多數的收成,多虧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虧欠,挪去我們的咒詛,使我們能回到神的祝福之中。

現今有人願意回到神所定的財務蒙福法則,我們應該感恩,而不是咒罵並混淆為成功神學,先前因為無知,我們財務活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並不認識神是我們物質界的主宰,神要帶我們回到祝福的法則中,承認祂是主,是祝福的源頭。

http://www.efccc.org/ArticleDetail.aspx?DocID=1123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