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上帝要為你的榮耀。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了。(賽60:19-20)
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21:23)
為何猶太人會認為光明節第八天預表神要做我們永遠的光呢? 猶太人是一個對數字敏感的民族,當他們看到金燈台燃燒到第八天,很自然地就會聯想到進入永恆,為何? 因為神創造世界時只有七天,七天內完成一切創造,就進入安息,因此以每七天為一個循環的方式計時,當超過七天進入第八天時,很自然的就是指超越時間的限制進入永恆。同時,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光明節,是唯一一個橫跨兩個月份的節期,它開始於基斯流月的二十五日,結束於提別月二日,剛好跨越兩個月份,因此隱含有跨越的意義,所以猶太拉比認為光明節第八天是指跨越永恆,持續的發光不再有結束,因此期待著第八天的來到,在歷史的盡頭跨將越永恆,那時神將成為我們永遠的光。
這個概念除了在啟示錄最後兩章有提到,在新耶路撒冷中羔羊將成為城內的燈(啟21:23~26);在先知書中也有提到耶和華要成為我們永遠的光,如上經文。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神最終的心意是要使自己成為聖徒永遠的光。那時不用月亮,不用太陽等發光體來照耀永恆的世界,因為神的榮耀將成為一切光的來源,而祂自己就是那光,要成為神百姓的永遠指引與永恆世界的太陽,二十四小時都是白晝,不再有黑夜,如經上所記: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於那城。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裡原沒有黑夜。人必將列國的榮耀、尊貴歸於那城。(啟21:23~26),但並非所有的人都可進入那城中,只有被紀錄在生命冊上的人可以進入,如經上所記: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21:27)。很明顯的這裡的光就是神的聖潔,沒有黑暗就是指生命中純淨沒有罪。
基督徒要過這樣的生活可能麼? 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3:2~6)
這是神的盼望,也是聖徒們的盼望,能過著與神同住不犯罪的生活,也是從現在就必需開始每天操練的生活樣式,將來才能進入神的永恆榮耀光中。因此我們要天天用羔羊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也要聖靈天天地的來充滿更新我們的生命,並要用洗禮的水藉著神的道,天天潔淨我們自己。因為地上為神作見證的有三,就是水、血、聖靈,這三樣也同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約壹5:8~9),這是神用來潔淨我們的三樣寶貝,我們天天都用的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