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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的五權制衡?
2005/09/1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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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的五權學說中

並沒有五權互相制衡的觀念
只有人民權與總統權的'權能區分'

總統'權'部分
五'權'幾乎全部是總統'權'
全部由總統提名
五'權'各司其職

而人民權則因當代技術因素
及中國幅員之廣大
暫由國民大會代為執行
且其執行不得違背其選區之民意
代表人民權的國會
可以選舉總統並複決總統提名的五院院長

其實本身較像內閣制
可以說國會選舉贏者全拿
勝選政黨不但擁有國會
還能完整行政

台灣幅員不大
且現代通訊發達
其實未來可以考慮貫徹五權憲法
人民權選出總統後
再由總統提名五院院長及委員
交由全民複決
那如果總統專只提名
一些人民不滿或有瑕疵的院長及委員
人民可以直接罷免總統以為懲戒
若院長及委員們怠於立法與行政
人民也可以直接創制複決法律及預算

不過回觀台灣現在
選務成本仍偏高
人民若要一再複決總統提名人選
直到滿意為止
或者對爛總統進行罷免
可能耗去人民許多時間
而且選務費用也非常高
暫時不可能施行

五權憲法給予總統的權力很大(包括立法)
但人民權(或國民大會)必須要能隨時可以撤換總統
在回饋機制技術困難人民無法完全取代國會代議
而總統又不必對國會負責的情況下
如果貿然給予總統全部五權
對人民是非常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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