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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票制度不民主,議會表決應採選票加權
2005/09/0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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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民主國家選舉是要選出人民信賴賢能的人
"委託"他們來代替人民行使政權

採取小選區制度(一區一席),將造成少數團體族群完全被排除
不過目前國內多為大選區制度(一區多席),

若人民把票都投給自己信賴賢能的人
這些選上的人雖然票衝的很高,
但到了立法院卻與其他人只享同等的一票
明明是多數民意,到了國會卻變成少數民意
於是選舉加入了不分區代表, 有人發明了配票制度,

但這次的選舉,配票制度卻造成數個大家信賴賢能的人落選

顯然配票制度不符合民主精神,卻是現實制度下必要的措施
那問題就出在選舉及立委行使職權的制度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有依據股權,委託書來表決的制度

在直接民權來臨前,
如果立院在表決時,能依大家給予的委託書(選票數)來計票
大家是不就可以把自己的票投(委託)給自己信任的人
再也不需要配票制度,立委也可脫離黨團或泛..控制

ps另議員既是受委託為人民辦事,本不應有秘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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