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七大地震,勾起中部人對九二一劇震的驚恐與害怕。當時上下震動非常劇烈,想逃都腿軟了。事後看看大樓建築,雖有壁磚脫落、甚至龜裂現象,然大樓主體結構依舊完整,經得起地震的考驗。馬總統執政以來,以廉能自許,肅貪工作積極進行,而且不把政治黑手伸進司法偵審,因此,藍營政治人物涉入貪瀆弊案、遭受司法調查,誠屬馬總統肅貪決心的堅定意志與確實保證。
林益世一案,驚動了行政院與總統府,更讓國民黨檢討黨政協調互動模式中,可能隱藏的人謀不臧與貪瀆枉法。南投縣長李朝卿、彰化縣長卓伯源之胞弟,其涉貪弊案或繫屬於法院審理,亦或繼續偵查中,在在足證馬總統打擊貪腐的雄心壯志。藍營政治人物涉入貪瀆,總是不名譽的事件,雖說如此,只要棟樑健全完好、結構無損,歷來幾次貪瀆弊案的打擊,只能說是「政治地震」的考驗與試煉。如同壁磚脫落、牆壁或有損裂,只要馬總統見微知著、知人善任,經一事、長一智,吏治清明依舊大有可為。
馬總統應該想想這些涉貪人員,為何大膽妄為、欺上瞞下?是不是如同台灣人說講的「靠勢」?政治人物一旦有「靠勢」的想法與態度,誰能保證其行為不會出軌亂搞?猶如法官、檢察官「靠勢」執行公務,濫用職權告發、函送、數案併同偵辦,或以製造訴訟案件來恫嚇人民,或如陳玉珍包攬被告案件以行收受賄賂之囂張,擁有公權力者只要隨便亂搞,政府形象不僅受損,司法公信也連同遭受打擊。態度會靠勢,行為就能仗勢欺人、無所不為。
國民黨內競逐2016年總統大位的內鬥耗損,除了損害馬總統的領導威信以外,看不到這些大咖要角假藉民意以挾總統的威逼後果,到底為自己創造了什麼價值與眾望。明知「政治地震」前後不斷,為何有人蠢到想要毀滅棟樑、破壞主體結構,難道覆巢之下,這些大咖要角尚可期盼成為總統大位的接班人?國民黨人若要繼續內耗折損,趁機消費層峰、大搞民粹鬥爭,如此一來,2016年要如何繼續執政?
馬總統兼任國民黨主席,尚且公私分明、尊重司法,不把政治黑手伸進司法偵審,如此態度行為,就是「不靠勢」的王道與正途。司法若可「清君側」,總統清廉有保證,底下任何人諒也不敢繼續胡搞亂為。馬總統這次遭受深重打擊,需要人民力挺支持,而不是如同媒體見縫插針、落井下石。我個人願意力挺馬總統繼續肅貪防腐,打擊貪瀆犯罪、揪出靠勢的壞蛋,這是人民之所願,大家利益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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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3/04/04 09:46嘿嘿
能露出多少女鬼?
57樓. .2013/04/03 23:33對婚姻的看法需要重視當事人
結婚低調沒有不好,這一點本人是認同且給予正面評價,只是奇怪這種事都知道低調為何毛巾、內褲之事反而高調,這是什麼邏輯、什麼心態,或許本人不是博士,所以無法理解哈佛博士的行事邏輯吧!
56樓. .2013/04/03 22:43只是依據事實而說出
板主的解讀可以令人接受,只是想不透的是,連女兒結婚都不太願意讓旁人知道,一個競逐大位的人物有多少公益事務可以談論,偏偏談些毛巾、內褲之類的私密之事,讓人留下話柄,真不知道這位博士想些什麼?
你是被阿扁這種台灣人婚姻習俗給制約了!
對婚姻的看法需要重視當事人,
也就是馬家女兒、女婿的看法。
他們不願意公開、大肆舉辦婚宴,
難道這樣錯了嗎?
媒體為了賺錢而瘋狂炒作新聞,
小市民如你我,
可以選擇不隨之起舞。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3/04/03 22:57回覆
55樓. .2013/04/03 21:49為免內部摩擦而"燒檔",所以自行車選手不穿內褲
這是常識,但又不是上體育課,有必要在從事政治活動時特意面對媒體渲染這種事嗎?
54樓. .2013/04/03 18:38沒有你發表言論, 我們的生活會少了點樂趣
一個大男人用一位小美女來裝飾門面,的確令一些網友多了點樂趣。這和某人自誇洗澡時有房東的女兒送毛巾,以及公開宣揚騎單車沒穿內褲,兩人不但心理狀態接近且有異曲同工之妙。騎競賽用單車,因為著穿特殊運動褲,
為免內部摩擦而"燒檔",所以自行車選手不穿內褲,
馬總統騎自行車比賽,著穿運動褲也是比照此理,
不需要曲解、放大,
搞不懂你們這些網路言論,
到底是在幹嘛?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3/04/03 19:29回覆
53樓. 席禁評2013/04/03 14:24國中生物課----食物鏈
大魚吃小魚,小魚都吃錢,大魚不吃錢?
馬無野草不肥----賺48萬存50萬----好厲害的化整為零大法!
- 52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2013/04/03 02:00cjs 2
你別笑破人家肚皮可以嗎? 不過你說得沒錯, 你的確是該去精神科看看, 最近
壓力過大得好好注意身體狀況, 沒有你發表言論, 我們的生活會少了點樂趣!
- 51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2013/04/03 01:55cjs.......看來你健忘症挺嚴重的
前陣子先提到特別費的是哪位? 你應該還有印象吧? 怎麼, 今天變成除罪
化啦? 如果你沒有進一步的證據, 那你就把特別費忘了吧。
謝依涵這陣子有回去泡咖啡嗎? 好像沒有吧? 請你去搜尋最近的消息,
無罪論定被5238扭曲, 所以我說你們的觀念還停留在1980年代。
你叫"一視同仁", 別笑破人家肚皮好嗎? 剛剛誰才說"民進黨"在教"國民黨"啊?
- 50樓. cjs2013/04/03 01:30.
Jimmy哥哥;
[有"特別費案"的其他證據]??? 嘻..特別費都除罪了,要證據幹嘛?
話說[特別費除罪]真是瞎...那豈不是告訴我們,原來那是"罪"?..
我的民主法治的觀念才是錯的? 嘻...[李鴻源所提過的"無罪論定"是基
本人權的基本要素]...政氣先生問既然"無罪論定"是基本人權的基本要素
那謝依涵"無罪論定",怎麼不能回去泡咖啡?我的民主法治的觀念是"一視同民",您的民主法治的觀念是"兩套標準",誰
對誰錯..嘻,我也不知道!因為如果大多數人是神經病,那字眼上我才是瘋子.. - 49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2013/04/03 00:12cjs................
很簡單啊~~連版主都已經講得那麼清楚了, 你還可以在框框裡面打轉, "高級
技術顧問"+美國碩士的智慧到哪去了?
版主也提過, 你如果有"特別費案"的其他證據, 歡迎你到相關單位檢舉, 他講得
還不夠清楚嗎? 難道要嚴刑逼供馬英九不成?
錯! 你對民主法治的觀念才是錯的, 李鴻源所提過的"無罪論定"是基本人權的
基本要素, 不然張花冠被起訴後怎麼能夠繼續幹她的嘉義縣長? 在被判決有罪
前, 張花冠即使被起訴, 她仍然是無罪, 這麼基本的道理你還搞不清楚?
你看看, "合理的懷疑"又冒出來了, 你有"馬英九放任+默許"的具體證據嗎?版
大不是說過, 你有證據就到地檢署去檢舉, 法治與人權必須要兼顧。重點是, 你
講"如果", 你所提的"如果"確實發生了嗎?
你說我們不懂法治, 但我可以慎重的告訴你, 你根本就沒有"人權"的觀念。你跟
5238雷同, 觀念還停留在白色恐怖和警總為大的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