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檢署表示嚴正抗議
2016/07/2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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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北地檢署李宇銘檢察官濫權不起訴,縱放被告劉蒨英之結果,
臺灣高檢署昧於事實與法理,為此表示嚴正抗議,
本部落格文章由公開發表改為草稿儲存。
司法不公,由此可證,吾人以最沉重心情表示抗議!
本部落格僅留兩篇文章,高檢署審查再議未本於事實證據,對此表示嚴正抗議!
言論自由若是像被告劉蒨英那樣,刻意造謠抹黑,對於事實不查證即可任意發表評論,
這種言論自由所帶來的業障,請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與檢察官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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