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聯合報黑白集《司法必須是色盲》一文之見解,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嗟嘆再三!司法不能理盲、不能法障,更不能色盲以對。
按維基百科所提供之資料及眾所周知之常識,「色盲」就是一種視覺缺陷,無法如同正常人判別顏色。色盲者之視覺如何感受?以維基百科所提供之圖片來說,顯然綠色盲、藍色盲者皆無法正常辨識RGBW之顏色。
![]()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一:無色盲的人所看到的RGBW顏色
圖二:紅色盲的人所見到的RGBW顏色
圖三:綠色盲的人所見到的RGBW顏色
圖四:藍色盲的人所見到的RGBW顏色
司法若患有「政治色盲」之缺陷,有可能全盲,不識政治險惡,也有可能部分色盲,因為法官個人政治愛好而故意枉法誤判。若要正常,必須「見山不是山」,不把政治帶入司法偵審,全憑事證與法理論斷罪嫌,如此才不會遭受「政治迫害」而進退失據。
江國慶含冤伏法,這是濫權濫訴的「枉法典範」;政治人物受司法審判而確定有罪者,未必皆能政治上綱而大喊司法迫害。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收受金錢不構成貪污,但若起訴法條改成恐嚇取財,未必不能入罪;吳乃仁、洪奇昌因背信有罪確定,若將辯解焦點擺在自己有無收受金錢或利益取得,只能說這是曲解法律要件,誤導視聽之強辯。檢察官辦案若心中已有「政治陰影」或「政治色盲」,整個案件偵辦方向與計畫,將隨著長官主導、政治力量涉入而變質走味。法官審理案件若把官運仕途牽扯其內,意圖政治黑手上下亂摸亂搞,司法公信蕩然無存,而且成為法官濫權的祭品與交易籌碼。只要故意政治色盲,司法一定會被政治恣意迫害。
馬總統有肅貪之決心,法務部在打擊犯罪、嚴懲貪瀆上面,可以配合馬總統的政見與決心,貫徹肅貪、防貪、止貪的堅定意志。不論何種政治立場或政黨傾向,在司法偵審面前,見藍是藍、見綠是綠都不是犯罪之該當要件。明知有藍綠,卻不隨政治搖擺與誤導,這才是司法官令人欽佩與甘服的公允誠信。吳乃仁與洪奇昌並無司法迫害、枉法冤判之事證,再多陳詞辯解,只是故意欺瞞不懂法律的社會大眾,故意利用政治力量來迫害司法偵審而已。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8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3/04/05 10:37司法爲何不公平?
聽到女騙子劉筱英,就是國民黨網工筱 蒨,我猛起一身雞皮疙瘩.......
誰在陷害馬總統?
對了,好友告知不是女騙子劉筱英,是女騙子劉蒨英。
好友説,國民黨早晚被貪污犯 女騙子害慘。
聽到女騙子劉蒨英,就是國民黨網工筱 蒨,我猛起一身雞皮疙瘩.......
- 7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3/04/04 10:43忽悠民衆的政客
藍營:賴素如若有事 政治效應嚴重
八里雙屍案╱上網求援?謝依涵疑有共犯
聽到女騙子劉筱英,就是國民黨網工筱 蒨,我猛起一身雞皮疙瘩.......
涉雙星案? 馬以南:不排除提告
于美人盼破冰 丈夫:他們想毀我
----------
怎麽都是女的? - 6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3/04/04 10:15司法也是人組成的 司法也會被女騙子欺騙和誘惑
黑白集胡說八道 司法豈能色盲
司法也是人組成的 司法也會被女騙子欺騙和誘惑。
- 5樓. 王僧劍2013/03/29 12:11版主有點在字眼上找碴
何須太過在色盲一字上作文章?我是就觀念提出糾正,
明明有藍綠,卻要自動色盲,
這是自欺欺人。
能夠見藍是藍、見綠是綠,並且不為干擾而動心起念,
這才是司法官應該擁有的態度。
黑白集所提觀念,斷不能認同也。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3/03/29 12:18回覆
4樓. 42013/03/28 16:59貪 無分藍綠
司法必須是色盲
-- 司法毋分藍綠 之謂- 3樓. DEMOer2013/03/28 12:40
- 2樓. cjs2013/03/28 12:21.
版主;
人也不可以色盲....從;
[收錢無罪,送錢有罪,這是什麼判決?.......收受2140萬元是事實,張宏年
貪汙與否,難道馬總統與國民黨都選擇遺忘?]
到;
[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收受金錢不構成貪污,但若起訴法條改成恐嚇取財,
未必不能入罪...]
才29個月而已ㄟ..難道版主您也選擇遺忘? - 1樓. jun52382013/03/28 11:04看得出來,張宏年案給板主打擊很大
不如這樣,以後通通交由小弟我來引用(張宏年有無貪汙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以免版主自己這樣拗,太也難看(^^)。另外要想請教
1、台糖土地絕無「只租不售」原則,台中地院卻一再指台糖土地被「轉租為售」。該怎麼解釋?
2、法官自己還拗說:「已經有人住的房子,怎麼還會有人買?」,不知您高見為何?
法律不能脫離人民的常識之外,共勉吧,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