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的臉書成立於今年1月28日,並且在7月2日移轉給台灣加油讚維運管理,究竟馬總統是否涉及圖利罪嫌、前總統府機要秘書羅智強是否涉及侵占公物罪嫌?有五個問題必須請馬總統回應:
其一,馬總統臉書成立前的規劃以及建置後的管理,有無透過總統府進行核銷相關支出?今周刊第746期曾報導聖洋科技邱董事長曾到總統府替幕僚上課,而且文中暗示總統府有與聖洋科技邱董事長簽約,針對聖洋科技公司有無經營馬總統臉書粉絲專頁,有無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來增加馬總統的粉絲人數,馬總統難道毫無所悉?
其二,從申請臉書粉絲專頁的個資填寫、帳號申請等作業,是否由總統府所屬公務人員代為操作?此項工作有無人員申報加班費用、誤餐費用等其他公帑雜支,馬總統要不要問問總統府相關單位?
其三,年初農曆春節時,馬總統臉書推出「新年小百兔桌布」活動,此活動所屬的圖案設計、完稿、上傳與下載等籌備工作,是否由總統府核銷相關支出?活動所需人力,有無外包委託其他企業執行,或是總統府內相關公務人員負責該項業務?
其四,馬總統臉書上的圖片、影片,著作權是否屬於總統府所有?還是馬總統利用總統府人力與物力製作後,將相關照片、影片據為己有,漠視著作權法之規定?
其五,如果馬總統的臉書純屬個人擁有,為何當初建置規劃與維運管理,不交由馬總統私人創設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負責?昔日前總統府秘書羅智強先生特別強調「總統身分」與「執行公務所需」,認為馬總統的臉書就是公共議題的溝通平臺,如此豈不是把馬總統的臉書視為公有公用、屬於政府財產?為何7月2日以前歸為公有公用而投入公帑和公務人力,7月2日以後就自行宣布私有私用、轉為個人財產?
爭議點不在臉書帳號取得不用花錢,而是馬總統臉書的粉絲專頁從無到有,到底有多少公帑和公務人力投入?當初羅智強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到處宣傳馬總統的臉書功能和定位,難道一切不是為執行職務所需?為何7月2日以前花公家的錢、動用公家人力都是合法、依法有據,7月2日以後,把曾經耗費公帑和公務人力的粉絲團專頁,因為「避免公務和選務的混淆」就能直接移交給台灣加油讚維運管理?難道馬總統不懂「國有財產法」和「政府採購法」?
國有財產法第3條明文規定,基於權力行使或由於預算支出而視為國有財產。馬總統臉書的粉絲專頁如果有一丁點公帑投入,或是有公務員為了執行職務而投入人力、物力等等,這樣非典型的粉絲專頁,還能自稱是個人擁有的財產,可以恣意移轉與私相授受?舉例來說,馬總統的官邸不會因為馬總統住過、用過,官邸的所有權就自動成為馬總統所有;當兵時所用的軍品如槍械、軍服、軍靴等等,不會因為自己穿過、用過,退伍時就可以理所當然帶回家!馬辦扭曲問題的焦點所在,羅智強只會在臉書上拿粉絲的10美元價值嘲謔戲弄,這樣的回應態度充分表示他們非常不屑認真回應此一涉嫌犯罪的嚴重性。馬總統和羅智強兩位當事人,根本不敢針對問題核心直接應對回答,難道是害怕所講所言成了犯罪事證,將來造成不利自己的負面影響?以前只要有人說馬總統干預司法,總統府立刻會以新聞稿澄清,甚至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來極力否認,怎麼牽涉到圖利、侵占等貪污重罪嫌疑時,卻是沉默以對、靜靜不說?如果空穴來風,民進黨兩位發言人的告發是兒戲,別說馬辦會繼續罵辦,總統府哪會放過修理民進黨的機會?莫非是心中有鬼,虧心事已經木已成舟,在農曆七月更加害怕半夜鬼來敲門?
如果馬總統畏罪沉默,特偵組是否應該給我們一個清楚的偵查結果?如果司法不為政治服務也不畏政治壓力,就請特偵組勇敢偵辦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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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樓. cjs2011/08/14 14:33.
還是有人搞不懂本質,一直在枝節打轉;
[在那段時間在臉書上的訊息都是公務]....這叫公器.
[移交給競選辦公室報導選舉行程]........這叫私用.
[轉載本就歡迎各界公開轉載的公務訊息]..各界也叫私用,
不是加個公務,就是公用,因為那是轉載的. - 22樓. 安心2011/08/14 14:02一部份是誤會!!
1.民進黨針對馬總統的臉書粉絲專頁展開攻擊,指控總統府委託廠商維護馬總統臉書粉絲專頁,台北市黨部主委莊瑞雄還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馬總統和「台灣加油讚」辦公室副執行長羅智強涉嫌侵占和圖利。負責臉書廣告業務的「聖洋科技公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聖洋公司」只有在今年過年期間,在臉書上為總統設計小遊戲應用程式,這是「聖洋公司」唯一一次和總統府的商業合作,總統府從未向「聖洋公司」購買任何廣告。
聖洋科技公司是臉書的廣告代理公司,聖洋公司在新聞稿裡表示,聖洋公司曾在今年過年期間,替總統府開發「民國百歲喜氣兔you」應用程式,提供臉書網友總統親筆寫的春聯,由於這項專案規模極小,不到「政府採購法」規定必須公開招標的新台幣十萬元,而且這個程式在活動結束後就被移除。
「聖洋公司」強調,這是該公司和總統府唯一一次商業合作,總統府或其他公務單位,從未向「聖洋公司」購買臉書的網路廣告。至於為何馬總統的粉絲專頁沒有廣告,聖洋公司表示,這麼做是為了顯示對國家元首的尊敬,美國總統歐巴馬的臉書粉絲專業,也採取相同的設計。2.莊瑞雄說總統府拿290萬元辦臉書,結果他自己出示的資料上,白紙黑字寫的是用在全球資訊網(官網).
- 21樓. cjs2011/08/14 12:28.
這些回應的,怎麼好像越來越營養不良,腦袋停止活動的樣子?
殷瑋表示,在馬英九總統臉書由給台灣加油讚維運之前,當時馬英
九並沒有候選人身分,在那段時間在臉書上的訊息都是公務。等到
馬英九總統成為參選人後,就會有選舉行程,也會有選舉團隊的相
關報導,因此移交給競選辦公室報導選舉行程與轉載本就歡迎各界
公開轉載的公務訊息。
http://www.nownews.com/2011/08/11/11490-2734710.htm
殷瑋都自己證實;
馬英九總統公(現任總統公務)私(馬英九競選總統)不明,公器私用了!
總統有候選人身份,並不代表候選人可以用總統的東西,要不然總統府
全球資訊網,也弄個臉書給蔡英文好嗎? - 20樓. frank0606062011/08/14 12:27123
- 19樓. frank0606062011/08/14 12:24你們這些綠版主與蔡空洞一樣......................沒料了
六輕被捅得不准開,工居然有好心情送十億給加罰者
加罰者居然有好心情收十億
要是我是王家,格老子,不玩總可以吧
你們這些綠版主居然不認為雲林縣府貪污
居然扯臉書這等事,老實說,這等事即使有事,追下去也是歷史共業
你們這些綠版主與蔡空洞一樣......................沒料了
看您的頭像圖案,"包容兩岸"似乎改成"包容藍綠"更較貼切需要。
台塑的錢是回饋給雲林縣政府,如果蘇縣長真敢私吞,正好給人控告貪污的機會,
就像有人一開始就說馬英九的臉書是總統身分使用、執行公務所需,
既然都知道註冊帳號免費,為了選務和公務分開,再註冊一個粉絲專頁不就行了?
何必將管理權讓渡給私人使用?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1/08/14 12:28回覆 - 18樓. frank0606062011/08/14 11:55請你準備收傳票
版主首頁獅像好像盜用版權喔
請你準備收傳票
我要參你
- 17樓. frank0606062011/08/14 11:40大家來查
要不要查一下胖菊住院,薪水照領?
16樓. CC2011/08/14 03:08請看懂再回覆吧
看來有人沒看懂= =。沒有人說總統府是網路行銷公司好嗎?網路平台通常會有行銷業務部門或委外廣告代理商。企業或機構要透過網路平台宣傳,申請當然不用錢,但很多行銷廣告和客製開發都是另外的專案,Facebook也是這樣運作。
要檢驗政策?米酒嗎?633跳票嗎?還是惡法圈地的農再條例?偷渡美國牛?還是特別費除罪化?政策檢驗不堪一擊,又只會講前朝遺毒。
那所以一個總統說災區像普羅旺斯,這樣也很可愛嗎?
15樓. DD2011/08/13 22:50總統府是網路行銷公司嗎?
架網路網路平台是要錢, 可是對於你, 我, 還有馬英九這種所謂的 END USER, 是不用付錢的. 你所需要的只是一個電子郵件帳號. 粉絲類型帳號是屬於非營業類型帳號, 記如此, 又何來行銷之有?
還有, 誰在為馬英九護航? 這種可笑的指控就算發生在蔡英文身上也一樣是可笑的指控. 多去檢驗政策, 少浪費點時間在靠一點嘗試就能明白的議題上. 醬子台灣一定會更好.
14樓. CC2011/08/13 20:24網路平台不是公益事業
facebook如果所有都不用錢,那它怎麼活下去阿?怎麼這麼天真,以為網路平台都不用錢就可以自己運作。
很多人只會一直拿facebook都是免錢的來說嘴。接觸過網路行銷,遇過facebook代理商提案的,要不然知道網路營運的...就大概知道要怎麼經營社群網站。很多功能不是一般使用者知道的,是給企業的專案,包括你一開始會社群吸引網站,也不是無中生有。一個網路平台由其在一開始經營時,需要規畫,經營,還有透過各種管道去曝光,所以本來就要用專案的方式跑。
不要講一下馬總統怎麼樣,一堆人就渾身不自在跳出來護航。這些護航的人,是不是連馬英九說災區像普羅旺斯都覺得很可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