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對於年代綜合台撤照之處理,依法已經對於該台再三寬待與告誡,依各大報之報導,NCC委員已經回應撤照之質疑,依法撤照是必要的懲處手段。
媒體與藍綠立委,迴護年代綜合台之理由與出發點不一,難以撇清是否有利益關說介入或是同業相互掩護之嫌。就年代綜合台被NCC指控的「節目廣告化」,為何不問問觀眾的感受與反應?如果閱聽大眾普遍肯定NCC的懲處,並且支持NCC依法取締媒體業者的不法傳播行為,豈不是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大眾權利的最佳示範?
媒體追求商業利益至上的行為已經「習慣成自然」,毫無反省意識與變革行動,從政府置入性行銷氾濫、業主公開販售業配新聞等舉動,媒體與商業利益一起成為強暴閱聽大眾權利的共犯,懲治共犯中的頑劣分子有何不可?
如果年代綜合台可以成為媒體自我警惕的典範,殺雞儆猴的社會成本將可以降低不必要代價的付出。公眾利益與國家法律是最高的準則,一旦媒體違法非為,依法執行的行政懲處,豈能與箝制言論自由相繩?難道我們要坐視媒體挾言論與新聞自由放縱私利而恣意亂為?再者,年代綜合台依法可以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依據法律程序抗爭本身權益才是正確途徑,其他訴求手段只是製造更多紛擾與衝突罷了。
社會大眾只能以轉台拒絕收視來抵制不當節目與蓄意違規頻道,此一消極抵制並非長久之計,NCC若能秉公處理、依法論斷,對媒體的針砭砥礪與促進自我矯正,何嘗沒有暮鼓晨鐘、一臂之力的效果?當部分媒體久久不能自律,業已被商業利益薰心而迷失媒體義務與責任之時,NCC必要的大刀一斬,豈不是告誡媒體尊重消費者權益、積極保障公眾視聽權益?
反對節目廣告化,對年代綜合台撤照是第一步,我們還期待更多違規媒體遭受懲罰而積極變革改善。NCC若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使命感,下一招該向置入行銷開鍘,讓我們見識在媒體自顧利益、矇蔽公眾視聽權益與大眾聲音的時候,NCC可不可以堅持到底,為沒有發聲管道的大眾爭取應有的權益與保障!
NCC加油,支持年代綜合台撤照!
新聞摘要:
NCC官員澄清,年代綜合台先前紀錄不良,「有條件」換照之後,又違規不斷,是非常特殊案例,業界不需恐慌。
NCC官員表示,年代綜合台在六年執照有效期間違規次數高達四十九次、被罰高達一千六百七十五萬元,今年跟年代綜合台同時期因執照到期申請換照的頻道將近二十家,年代綜合台裁罰金額及次數,高出第二名幾乎達到一倍。
NCC官員表示,頻道換照審查時,裁罰次數會反映在金額上,另外裁罰的樣態有輕有重,NCC有表格加以評分,最後由換照工作小組根據整體表現給予「通過」或「不通過」的建議,送委員會進行最後審查。
年代綜合台因違規情節嚴重,學者、官員及公民團體組成的換照工作小組,明確建議NCC不予換照,委員會認為撤照衝擊太大,給予「有條件」換照。
但年代綜合台並沒有因此改善,二月換照,三月就違規兩次,甚至七月十五日發函告知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後,年代還多次違規,NCC委員最後通過撤照。
NCC官員指出,頻道管理分平時管理、期中評鑑及換照監理三大塊。只有平時監理才會從警告開始循序漸進處分,每二年一次的期中評鑑及第六年的換照監理,結果就是「通過」與「不通過」兩種,有時通過會附加條件,陳守國將平時管理跟換照監理混為一談。中國時報─
NCC委員指出,年代綜合台已多次違規,而四十九次違規紀錄在所有頻道中居冠,累積裁罰金額高達一千六百多萬元,第二多被罰業者則是違規廿七次,累計裁罰金額為六百六十萬元,年代綜合台的違規次數幾乎快要達到第二名違規業者兩倍。NCC官員強調,年代綜合台從今年二月有條件換照後,就有三次違規。
NCC委員指出,原本今年二月年代綜合台換照審查時,NCC可不予換照,但考量業者投資、員工就業與產業環境等因素,因此再給予一次機會,但給予有條件換照,等於是「留校察看」,不是「不教而殺」,絕不是年代綜合台違規一次就撤照。
NCC官員也說,這次根本不是撤照,而是換照附有解除條件,當條件成立,執照就失效,而且在二月換照時,年代綜合台早該「三大過出局」,況且行政院也支持NCC有裁量權,哪裡有超過法律規定?
至於年代綜合台因為執照失效而被迫關台,是否可能造成寒蟬效應或侵害言論自由,NCC官員強調,年代綜合台違規累累,相關案件尋求行政救濟,不管是業者訴願或行政訴訟的裁定,NCC都勝訴,表示其裁罰無誤,行政法院的判決陳述中也認為這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聯合報─
據了解,年代在今年2月申請換照過程時,違反規定被裁處的金額高達1600多萬元,共49次,遠高於第二排名者。NCC方面說,當時給予半年的留校察看期,但該台仍不斷再犯。此事在7月15日以後就該處理,但NCC為求審慎,多方蒐集資料,就是因為這可能是該會第一件頻道撤照案。再加上諸多因素,所以推遲到昨天才處理,此時正是年底有線電視換頻等時候,也沒有理由再不處理。
據指出,NCC委員過去在部分議題上,曾出現不同意見,甚至針鋒相對。但在昨天處分年代綜合台一事上,展現了極大的共識,沒有人有不同意見,主要原因就是依法行政,一切都非常明確,如果再不處理,就是NCC行政怠惰,對不起國民。
NCC方面強調,此事處分是根據相關法規而來,在這件事情上,只有依法行政四字,並不是針對特定對象,未來如果有其他機構也犯同樣的問題,也是會依法處理。
蘋果日報─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因年代綜合台6年執照屆滿,今年2月申請換照時,NCC考量該台過去違規紀錄過多,從NCC未成立以前的新聞局時期算起,最近6 年多達49次,罰款共1675萬元,因此NCC在換照同時附解除條件,要求一年內不得再出現相關違規情節,否則執照就會失效,附款的條件包括節目應維持完整性並與廣告區分,或自換照日起6個月內,節目首播率應達40%。
陳正倉說,在今年2月至7月,年代綜合台出現3次違反節目廣告化紀錄,NCC在7月15日時將違規裁處書送達,當時年代綜合台就應知道執照已失效,卻持續播節目,對此NCC也依法罰210萬元。
NCC官員解釋,當時做出此決議,主要是年代綜合台過去6年違規紀錄過高,已達撤照標準,但考量撤照衝擊大,因此給予1年「觀察期」。但該台在今年2月後還繼續違規,遭罰紀錄包括例如《瘦身最前線》節目播山茶花皂苷曾獲得脂肪燃燒促進等專利,邀見證人表示吃完瘦了20多公斤,遭罰10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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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優天使-《四個警察》22010/12/25 12:48好文,推推
說的不錯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 - 4樓. shouri2010/12/24 12:17你今天這篇文章又寫得很好
我是覺得你和其他的民進黨支持者不一樣. 我想如果你早生個20年, 搞不好就會站在和我同一邊了...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3樓. 依法行政2010/12/24 10:55媒體沒有違法的特權
媒體違法就該公平懲治!
沒有違法特權!
2樓. abc2010/12/24 08:06加油
這正是消滅萬惡共匪的好時機
南韓加油
消滅萬惡共匪是人類應盡的義務
蔣總統在地下也會保佑你們的
Just do it !
- 1樓. 循致2010/12/24 06:51媒體怪獸,只為自身利益
只是媒體怪獸,不是一體成形,而是金剛合體,裡頭摻雜了複雜的政治、商業、文化、人權、娛樂、知識、道德、責任、利益的多重關係。 ... 媒體怪獸影響我們生活的各個層面。 ... 透過兄台創作分享,剖析 悉得 這錯綜背後因素,以正視聽..
媒體怪獸,只為自身利益..
如果周處活在現代,他要鏟除的「三害」可能是:國會、政客,還有媒體。 ... 這隻戕害觀眾眼睛的媒體怪獸,真的無藥 可治嗎?公共化是媒體市場失靈最後的救贖嗎?
倘若 社經現象 能夠藉由督導促其結合媒改運動脈絡,爬梳媒體亂象的根源
且對症下藥 的不妄是件好事,只怕這一切 又在 國會、政客,還有媒體,攪弄 又呈另種風評
當某些媒體的畸型發展到了一種幾近怪獸的時候,國家與社會所要付出的代價是何等可怕? ... 在台灣媒體圈內火紅的政論節目,是否將有一朝一日也成為更巨大猙獰的怪獸?那媒體質變為政治 商業 工具 再次強害 閱聽大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