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帆會不會跟他的台獨老爸說,爸媽要先經過林飛帆同意,然後才能結婚?有沒有「先同意,再結婚」的理由?林飛帆已經是二十多歲的成年人,他的父母結婚已是既定事實,兩個既定事實要以民主、人權的角度來評斷,合理、適用嗎?
服貿協議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送立法院備查,至於立法院透過朝野黨團協商改以審查方式進行,其共同點都在於審查或備查服貿協議,於法有據,並非毫無法源。占據議場的學生、學者、律師所要求的「監督機制」,核與立法院合法審查或備查服貿協議是兩件事,不應故意混為一談,誤導視聽、煽動誤解。
兩岸間的協議確實需要監督機制,馬總統與行政院、國民黨立院黨團,皆同意專法規範監督機制。黃國昌與民間人士所提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名目上掛出兩國論,一邊是臺灣中華民國,另一邊則是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請問哪一國連結臺灣與大陸?如果真要主張國對國的關係,哪還需要命名為「兩岸」?這個「兩岸」,難道可以無限包含日本與臺灣間的兩岸,或是遠到美國與台灣的兩岸?再者,真若主張國對國的關係,台灣與中國間的談判,直接由官方來主導談判,何需委託民間團體或人士?有哪個國家處理國對國的談判是如此機制?在民間版之下,國不成國、政府不成政府,倡議這種亂七八糟的立法,到底有沒有良心與專業?
「先帶套,再做愛」直接易懂,但「先立法,再審查」卻是形式正義,實質亂搞。如果此主張有道理,表示從ECFA以後的所有兩岸協議,都無審查法源,全由立法院亂審亂查而通過或備查。這種歪理若由王大院長承認,實在是民主政治的最大荒謬。這已經不是程序是否正義的爭執,而是對既定事實與既有法制,進行徹底推翻與否定。大家可以試問,誰的出生事先獲得自己同意,再由父母生育?當ECFA通過後,其內的服貿協議即便先於貨貿協議洽簽完成,難道占據議場的學生、學者與律師們,也要重審ECFA,回到過去監督ECFA?「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是「退回服貿條款」,更不是「力擋服貿專法」,堅持要「先立法,再審查」,只是不正當連結兩件事,故意製造議事衝突與杯葛,蓄意讓太陽花學運朝向末路狂花,挑動藍綠對立,意圖國家與社會更加動盪危亂而已。
學生們應該退場了!光榮與否,留給歷史去評價。要不要退場,須靠自己決定。林飛帆、陳為廷無權強迫占據議場者退場,他們也沒有權力逼迫占據者全部退場。太陽花學運的光榮,不是朝向自我毀滅的「末路狂花」。

筆者註:王大院長返回議場,媒體焦點轉移,
陳林之亂何時平息?
(圖片取自蘋果日報,王金平到議場內和學生見面。黃世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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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catling2014/04/07 23:44You are absolutely right!
嘿!嘿!嘿!
我縱觀橫瞧網上各家名筆對王金平同意學生「先立法,再審查」一事的看法,
只有你的結論最深得我心!
我完全同意王金平之所以會同意學生「先立法,再審查」,
完全是兵不厭詐的老謀深算!
反正那些不學無術的學生們如何解讀,是他們自己的事!
學生要曲解誤解或是錯解都沒關係,
重點是等他們退出了立法院,嘿!嘿!嘿!
到時,「先立法,再審查」這句話要如何執行,
要彎曲變向或加工減料,就不是那些嫩薑所能左右的了!
再說,話說出口再吞回去的政客,中外比比皆是啊~
也沒見過有哪一個遭天打雷劈的!
更何況,王金平也沒告訴學生們,他當天所說的同意的事,
他以後絕對不會變卦反悔!又沒白紙黑字簽約,更沒法律約束!
the whole situation is really getting even more interesting now..,
I can't wait to see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next!
- 4樓. cjs2014/04/07 05:25唉,誰說服貿協議[已經是事實]?....登記都還沒登記呢!
版主啊,林飛帆的爸媽,是經過林飛帆爸媽的爸媽同意,才結婚的...您用倒因為果
方式來評論是不通的... - 3樓. 老石頭-old rock2014/04/06 21:22自李登輝登位,藉明修"解嚴"的棧道,卻暗渡"台獨"於陳倉,這二,三十年來台灣社會就沒有安靜過一天,.基於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治亂世用重典,所以應宣佈中華民國二次戒嚴,重嚴制定對國家認同與安全有關的政治遊戲規則,重修合乎軍政,訓政,憲政的民主程序正義再教育才是正途!
- 2樓. 民進狗2014/04/06 20:58暴力民進洞的實質永遠不會改變
- 1樓. happy james2014/04/06 18:01
"不如,讓我們回到佔領國會的那一天吧,
黑島青等學生與公民團體,
在蔡丁貴及獨派團體的奧援下,
聲東擊西,成功引開立院警力的注意。
沒有人會要獨派團體「把旗子收起來」,
沒有人會要這些長年常駐國會外頭、
對立院建築撩若指掌的長輩們「不要污染學生」,
這是一場公民行動、也是政治行動,訴求是政治的、手段是政治的,
攻佔了充滿政治操作和算計的國家象徵。"
以上摘錄自魏揚臉書的推文..
本來就是有政治目的的行動..
大家看清楚了嗎?
他們的行為應該涵攝於普通內亂罪,
建立一個追訴典範,
往後的言論自由與政治主張、運動行為等等,
才能有個明確的紅線。
要不然,
野百合討論過而不敢做的事情,憑啥由林飛帆等人來實踐?
這就是內亂罪的犯行!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4/04/06 18:07回覆王金平隨便應付這群學生,這群學生還是看不清楚政治權謀的真相。
朝野黨團協商依法可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王金平不再協商服貿協議,
這沒啥大不了,因為再協商還是繼續破裂而已。
至於立法問題,這不是王金平想要立法就能立法,藍綠無共識,要立啥法?
總之,王金平講的政治廢話很漂亮,
這群學生自行理解為「先立法,再審查」,會讓王金平很快樂。
羅伯特亞當斯 於 2014/04/06 18:11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