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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淪為政治鷹犬 黃世銘玩弄馬總統
2014/01/0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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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言堂有位媒體拱為名人的陳念初先生,在其格文回顧2013年的部落格經營史。這位名人如何有名,個人不察也不解,但這不是重點,網路年代,每個人都有成為名人的機會。據陳文所指,陳臉書來了一位重量級夫人留言,這位夫人就是黃世銘總長的「牽手」。

黃總長女兒的遺憾事,在此不多提,此種家庭心酸與辛酸,外人僅能同情以對,深感遺憾!黃總長最令人印象深刻者,不在於他的司法鐵漢事蹟,畢竟被他法辦者是少數,社會大眾對其司法貢獻不容易有多所烙印。話說最高檢的打氣明信片,明顯是由特定人鼓譟支持。黃夫人可以看看銀正雄與筱倩(劉小姐)的部落格即可知曉。這種支持與打氣,政治意味濃厚,以他們甚至力挺黃總長競選台北市長的訴求來說,更加足證政治操作之本質。

黃總長如何領導「他的」特偵組,如何處理王金平與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可供大家檢驗司法與政治的界限,亦可讓社會大眾體認跨越紅線後的嚴重後果。王柯關說司法個案,尤其王以國會議長之高度與權勢,半誘半逼台高檢前檢察長陳守煌遂行關說不上訴,這是政治汙染司法,權貴強暴司法正義的惡行。惟一可惜者,台灣現行法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立委關說司法個案,頂多停權半年而已,不能依法去職或受刑事懲儆。如此法律漏洞,迄今也未見國民黨以立法政策來填補處置。

如果關說司法而傷害公平正義,行為很可惡,視為民主羞恥,則司法自甘成為政治鷹犬,容任政治權貴恣意干預司法公正,這不是惡行與民主恥辱,什麼才是惡行與民主恥辱?貪名戀權害了黃總長,偵查中所得行政不法事證,竟然夜奔總統官邸親自報告。若以此種模式推遍全國檢察體系,是否檢察官向政治權貴報告行政不法皆能合法遂行?如此司法檢察體系,焉能排除政治干預司法,個案關說由行政不法報告過程裡滲透與進行?這會是大家期待的公平正義?當媒體譴責王柯之時,何嘗曾有冷靜看待黃總長個人行為與決策模式,對司法的嚴重戕害與後患?

黃總長前遭監察院5:5未通過彈劾案,「5:5」是項明顯警告,表示黃總長自行引退下臺,及早退休方能善終。加上洩密案已繫屬於北院審理,沒有正式發文的書面報告,恐怕更是證明犯罪的關鍵證據。黃世銘是否有罪確定,直接關係其個人清白與名譽,但在司法判決定讞前,人民已對司法淪為政治鷹犬的「醜聞」,對恣意擴線監聽升起疑義,更對檢察龍頭的個人行為與傲慢自大,漸感厭惡與可怕。

檢察官辦案,若像黃總長那樣,心中擺有政治計算,主觀料想政治權謀,如此執行司法公權力,豈不令人擔憂與恐懼?這不是民主時代的白色恐怖,什麼才是假民主、真恐怖?黃總長的「罪」,現行法看得見一部分,至於看不見又不能懲罰者,比之王柯兩人,一狼一狽,惡行不相讓也。檢察總長選擇錯誤的辦案方式,不僅危害國家司法體系,更陷馬總統於不義。牽著馬總統鼻子走,致使馬總統嚴重誤判,引發九月政爭與社會秩序紛擾,若這筆帳不能算在黃總長頭上,還有誰能負責?因為挺馬而保黃,就是削足適履、本末倒置!

黃世銘的私念與私慾,不能成就檢察總長的高度與權威,反倒驗證了司法成為政治鷹犬的可能形式與無所不為。當有人可以自行決定司法天平的支點,如此司法還有公平可言?不識時務又戀權占位,公告天下自行下臺的判準在於一審有罪或監察院彈劾,如此檢察總長,何須談及檢察官的倫理規範與職業道德!黃世銘的矯情與戀棧,傷害馬總統以外,也是檢察界深沉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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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心不老
2014/01/02 09:54

立法院長關說,函送立法院 ?

司法院長關說,函送司法院 ?

監察院,,,,,,,,,,,,,,,

好,就算你說的全對,,,,,

你就可依據黃總長向總統報告,,,,,,

判定:黃世銘矯情 !戀棧 !

6樓. 沒有土味的稻草魚
2014/01/01 22:52

敬版主

鏗鏘有力,答覆細膩,由衷拜服

 

 

5樓. 小子心 —— 四平圓無限,方寸環空間
2014/01/01 21:28

版主這篇文章是頗有分量的!

4樓. 老石頭-old rock
2014/01/01 17:07
如沒有王柯關說的源頭,就不會有總長的洩密的支流,所以當出我就有這麼個想法就是王,柯,黃別佔著官位互相拉扯,三人最好同時鞠躬下台,再各自到法院去訴訟,讓國家政務,議事法案能平靜持續運作,

王金平與國民黨的民事訴訟,

我判斷認為國民黨敗訴機率高,

畢竟法院就法論法,不是道德標準的仲裁者,

光以比例原則來抗辯論告(例如立法委員行為法對遊說之處置明文),

國民黨會居於劣勢不利。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7:13回覆

王柯黃同時下台,當然是最好的結果。

可惜,魔高一丈!

王柯自恃立法委員行為法的護身作用,

不但不會自行請辭,

還可以反告黃世銘一狀,例如柯建銘就是這樣做。

現下這種無奈狀況,

對黃世銘可以多點同情,但也要責怪他的粗莽躁動,

造成代價太大了!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7:10回覆
3樓. 心不老
2014/01/01 16:27

你在胡說八道 !

你根據什麼肯定:黃世銘矯情與戀棧 ?

立法院長涉司法關說,不向總統報告要向誰報告 ?

函送立法院,請立法院依立法委員行為法處置。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6:47回覆

相關事證牽涉能否合法公開之爭議或限制,

此部分也需要細緻處理。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6:49回覆
2樓. 老石頭-old rock
2014/01/01 16:18
五權分立,已有四院外價加有權任免百官的總統都涉及,台灣還找的出第三人來嗎?

補充:也要函送立法院。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6:47回覆

假設啦,如果一切可以重來。

黃世銘可以藉由記者會公開王柯關說案的疑雲與事證,

再函送相關事證給總統府、行政院,此時由馬總統出面商議如何處理、調查,

或許風波爭議可以控制,九月不是政爭,

而是打擊司法關說的黃金歲月了。

目前現行法,確實沒有總長可向總統報告的法律依據(檢察一體未及總統僅到總長為止)。

檢察總長不謹慎處置,反而找上總統牽累其中,

這不是陷馬於不義,不然咧?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6:46回覆
1樓. 老石頭-old rock
2014/01/01 14:07

"台灣現行法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立委關說司法個案,頂多停權半年而已,不能依法去職或受刑事懲儆。如此法律漏洞,迄今也未見國民黨以立法政策來填補處置。"

這批立委不分藍綠,大多基於與王金平的情宜難捨,更難指望他們有所作為,只好暫時人忍氣吞聲,把希望寄託於下屆全面改選的立委.

我沒有各打五十大板的用意,

只是黃總長的嚴重瑕疵與錯誤,

站在司法檢察界的整體觀來看,

必須由第三人來加以檢討。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4:23回覆

現在時勢不站在馬總統這一邊,

要不然以黨政運作模式即能立法。

想要藉由改選來通過立法,

太慢了而且也缺乏推動力與壓迫性。

羅伯特亞當斯2014/01/01 14:2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