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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万人决定台湾独立或者统一,都是违法
2020/01/11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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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国土包括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

那么,它的人民,

也应该包括大陆的人和台湾的人。

中华民国是个民主国家,

人人当家作主,人人决定国家命运。

所以,台湾与大陆分离或者统一,武统或者和统,

应该人民,包括大陆和台湾的人,14亿+2300万人共同投票决定。

中华民国也是一个法治国家。

因而,2300万人擅自决定台湾独立或者统一,都是违法!

(有人诡辩说,

我们住民自决。

姐要说,你们在违反宪法的前提下的自决,

是无效的。

举浅显例子:

如果2300万人自决人人可以有枪、人人可以互相残杀;

或者自决台湾分成19个国家每个县市变成一个国家,

中华民国宪法允许吗,胡搞法律行吗?

你说呐,

当然是违法、无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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