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龍頭保衛戰刀光劍影;高來高去小市民看得眼花撩亂。不分區立委由所屬政黨推薦提名,中選會按各政黨得票率及提名排序依序公告當選,當黨籍喪失;立委資格自然也就跟著喪失,不懂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不確定性?
當事人依法提出假處分申請以暫保黨籍,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如果不准王金平的申請,將造成王金平無法恢復立委職務的重大且無法彌補之急迫危險,而准以繳交擔保;同意王金平假處分申請暫保其黨籍,小市民困惑的是難道合議庭法官不認為對國民黨而言,考量立委任期在時間上同樣有重大的急迫性嗎?除非法院能限時在短期內判決確定。再說以民事來阻擾行政的執行適合嗎?
"關說" 在法律上也許需要有足夠的實質對價証據,法院才能據以認定犯罪事實,但在王金平院長的司法關說疑雲事件中,顯然相關當事人與政黨在政治責任上脫不了關係,執政黨祭出黨紀處分不管骨子裡是否有其它算計總算是一種負責任的表態,反觀在野黨的反應令人瞠目結舌,不去反省 "關說" 的適當性,反而把整個事件模糊到對立法委員監聽的合法性,故意忽略了整個事件是由案外案所引起,而非任意監聽所造成,把涉案黨員同志塑造成政治迫害者,轉移了整個事件的焦點,一時之間 "台版水門事件" 、"保王倒馬" 紛紛出籠,聽得小市民錯愕萬分!
立院新會期果不其然繼續空轉下去,冠冕堂皇的要求行政院長道歉才善罷甘休,怪哉!居然沒做錯事的人反要向關說案的當事人道歉。再說立法院組織法明定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既然由 "立法委員互選" 產生;那就表明被選舉人必須有立法委員身分才可以不是嗎?於是有立委揚言提出修改立法院組織法,來保障對其所選出立法院長去留的權利,更奇特的是研擬取消特偵組,難不成需用時就修法成立,當阻礙或對自己不利時就認為該組織立場不公、濫權裁量、成效不彰,辦案失去民眾(該是政客吧!)的信賴,依此邏輯立院這頭怪獸隨性立法日益壯大指日可待。只是還未修法通過前再怎麼說總要遵循原有法規行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