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言的人生
2009/11/1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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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規範、法律制約不見得永遠是對的,遠古時期搶奪他人物品乃至於別人性命不見得犯法,更不是違反當時的社會道德規範;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目前仍存在於極少數的族群中;類似種種,所謂的道德規範其實僅是反映出所處的社群中一種約定成俗的無形法制,當然它是可變的;它也非全然完美正確,但是處於當下就得受當下之規範所束縛,一切超出當下道德規範的想法與作法都只能當成是一種幻想、只能利用想像在虛擬中實現,除非是行動派的革命家。
"知足" 、 "惜福" 是安於現狀最好的良方,任誰都希望百分百的翱翔於自己的慾望(物質、精神),但基於現實每個人或多或少都不得不壓抑自己;降低滿足自己的標準,沒有人可以例外,更別說為了一己的因素而傷害了周遭無辜的人,甚至是極親密的人。
"信任" 通常和 "姑息" 比鄰而居且互通有無,所以過於信任不只會害了對方,也帶來對自己的傷害,適度的懷疑是有必要的,就如同治學常言 "盡信書不如無書" 一般。
透過責任的承擔可以鞭策自己,減少靈魂沉淪的機會,所以不可以隨意扛起自認的責任,要知道有些共同責任還是必須共同肩負,否則將剝削了別人透過承擔洗鍊靈魂的機會,如此反而為對方開了方便墮落之門。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