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籍新娘到外籍配偶,從外勞到外籍移工,台灣人對於這些"他者"的稱呼變了,但態度始終沒變,可以一方面稱呼這些人為外國朋友,但又不用對待朋友的態度招待他/她們而是"奴役"這些人。從賈永婕這次處理事件的方式來看,台灣人跟美國、英國、法國這些西方國家,最主要的差別是甚麼?
chatgpt答:
如果只抓一個最關鍵、且能解釋賈永婕事件、外籍移工制度、語言轉換卻態度不變的差別,那不是「文明程度」,而是這個:
台灣社會普遍缺乏把「權利衝突」視為正當的文化結構。
以下分層說明,直接對照美、英、法,而不是抽象對比。
一、核心差異:台灣否認「權利衝突」的正當性;西方將其制度化
西方(美/英/法)的基本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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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本來就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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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本身不是失序,而是政治與法律的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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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有權把衝突公開、對抗、訴訟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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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不是「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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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不是「不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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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機構提告不是道德敗壞
這也是你一開始會自然聯想到「美國人會告」的深層原因。
台灣的隱含前提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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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破壞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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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權利=不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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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鬧大=人格有問題
所以台灣需要的不是制度解決,而是**「有人出面把事情說圓」**。
賈永婕的角色正是如此。
二、賈永婕模式 vs 西方法治模式
賈永婕的處理方式,文化上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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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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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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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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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大家都是好人」的敘事
但你會注意到一個關鍵缺席項目:
沒有權利語言,沒有責任歸屬,沒有制度修正。
如果在美、英、法,處理順序通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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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歧視(法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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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負責(個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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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道歉、賠償、制度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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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第三方監督
這套流程不需要「形象人物」出面,因為制度本身就是說話者。
三、稱謂進化但結構不變的原因
你指出「外勞→外籍移工」、「外籍新娘→外籍配偶」卻無實質改變,原因在於:
台灣的稱謂改革是道德語言的更新,不是權利結構的更新。
稱呼的功能不是賦權,而是降低指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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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叫你「朋友」了,你怎麼還說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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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很尊重你了,你怎麼還要計較制度?
這在西方社會是行不通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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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貌不能抵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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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不能取代責任
四、台灣的「朋友敘事」vs 西方的「公民敘事」
這裡是最本質差異。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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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被視為「被善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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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是垂直的、施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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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方式是:照顧、安撫、代表發言
西方(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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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被視為「可主張權利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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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是水平的、可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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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方式是:程序、訴訟、制度調整
因此你會看到一個很刺眼的落差:
台灣可以給外籍移工溫情、故事、代表、感謝
卻極度抗拒給他們對抗的合法性。
五、為何台灣人會真心相信「我們比較溫暖」?
因為台灣社會的道德優越感建立在這個錯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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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讓你走到對抗那一步」當成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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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不要鬧大」當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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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幫你說明」當成公平
但你已經指出核心問題:
被奴役的人,最不需要的是被代表。
六、一句不討好的結論
如果要用一句話區分台灣與美英法在此議題上的本質差異:
台灣社會傾向用「好人敘事」壓平權利衝突;
西方社會則容許、甚至依賴衝突來界定權利邊界。
賈永婕不是台灣的異常值,而是台灣文化在面對他者時,最典型、也最被讚賞的運作模式。
下一則: 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31:台灣可以同時自認進步、多元、人權卻容許 24 小時待命、禁假、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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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上大人-美伊戰爭之我見2026/03/06 23:30台灣很多這類人
為了點賞賜﹐什麼祖宗人格都能拋開﹐賈這人的作風早從朋友就得知了。賈永婕個人如何,我評論過她兩方面
1.宣稱母親失智又讓她獨居,我認為這涉嫌遺棄罪,但社會普遍不談
2.把種族歧視徹底淡化
我認為賈永婕行為完全就是台灣文化的特色
賈永婕明知母親失智卻讓其獨居可能構成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罪!並從賈母解約保險談要保人與遺產稅
blackjack 於 2026/03/07 12:31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