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各大媒體都轉載了中央社下面一則新聞: 习近平要港人搞清楚 主权乃北京授予 | |
20100307 18:3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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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7日电)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今天接见香港区人大代表时提出对香港三点期望:因应情况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粤港合作、以及尊重基本法,明白香港自主权由中央政府授予。 http://203.75.155.20/gb/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070149&pType0=aCN&pTypeSel=0 | |
咋一看,讓我嚇一跳,主權可以授予。
從文章的內容可以清楚的看到,習近平,並沒有提到主權,而說的是自主權,
再者,這位大記者并沒有分清主權與自主權的區別,所謂主權,即國家主權,是國家的最重要屬性,是國家在國際法上所固有的獨立處理對內對外事務的權力。主權不可分割,不可讓予。主權是國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權利,是國家所固有的,並非由國際法所賦予的。國際法中的國家主權原則只是對這一權利予以確認和保護。
而自主權,是擁有法律全權為自己的利益而進行活動,不從屬於別人的權威。
下次麻煩記者大人們,在報導新聞時,先瞭解一些基本常識,省的誤導讀者,挑起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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