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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戶登記 竹東戶政事務所03-5966334
應帶資料:死亡證明書,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被繼承人及其配偶身分證,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和印章
申請文件: 印鑑證明, 配偶及子女的現戶籍謄本, 原始全部戶籍謄本(背面要有全部戶籍字樣才行,最早全家人共同生活的手抄本的戶籍謄本), 除戶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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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財產清冊 竹東稽徵所03-5946640 東林路128號2樓
應帶資料:繼承人身分證和印章,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申請文件: 被繼承人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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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謄本』及死亡日之公告土地現值證明 竹東地政事務所03-5957789長安路124巷8號
應帶資料:被繼承人財產清冊, 繼承人身分證和印章
申請文件: 土地謄本, 死亡日之公告土地現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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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房屋稅籍證明 竹東稅捐分局0800366100杞林路71號
應帶資料:死亡證明書, 繼承人身分證和印章
申請文件: 被繼承人死亡當期的房屋稅單影本或房屋評定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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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存款餘額證明 二重埔郵局03-5821136,合庫竹東分行03-5963126長春路二段92號, 富邦風城銀行02-87516665民生路126號
應帶資料: 存摺遺失才須辦理
申請文件: 被繼承人死亡當日之存款餘額證明書或存摺封面及死亡前後內頁影本,存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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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持股餘額證明 富邦綜合證卷
應帶資料: 除戶謄本,繼承人身分證
申請文件: 被繼承人死亡日之持股餘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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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 新竹縣地方法院, 03-5210022#130聲請費用新臺幣 1,000 元
應帶資料: 聲請狀,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 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拋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及印鑑章;繼承系統表;已通知因為聲請人拋棄繼承後,而成為繼承人者之證明(如繼承權拋棄通知書函或存證信函、回執)
申請文件: 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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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遺產稅 竹東稽徵所03-5946640 東林路128號2樓
應帶資料:遺產稅申報書,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繼承人現戶籍謄本, 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繼承系統表,土地謄本,死亡日之公告土地現值證明,房屋評定現值;被繼承人死亡當日之存款餘額證明書或存摺影本,存單影本;被繼承人死亡日之持股餘額證明或證卷集保存摺影本
申請文件: 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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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竹東稅捐分局0800366100杞林路71號
應帶資料: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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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繼承登記 竹東地政事務所03-5957789長安路124巷8號
應帶資料:土地、建物權狀(遺失以切結書替代),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完稅證明,繼承人現戶籍謄本,印章,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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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餘額繼承過戶
應帶資料:郵局—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原始全部戶籍謄本(背面要有全部戶籍字樣才行,最早全家人一同生活的手抄本的戶籍騰本),繼承人現戶籍謄本,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完稅證明
合庫—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被繼承人原始全部戶籍謄本(背面要有全部戶籍字樣才行,最早全家人一同生活的手抄本的戶籍騰本),繼承人現戶籍謄本,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完稅證明,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和印章,存摺
富邦—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原始全部戶籍謄本(背面要有全部戶籍字樣才行,最早全家人一同生活的手抄本的戶籍騰本),繼承人現戶籍謄本,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完稅證明,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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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餘額繼承過戶
應帶資料:繼承系統表,繼承人現戶籍謄本,法院准予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影本,完稅證明,存摺, 印鑑證明繼承人,分配協議書
約一個禮拜過戶
補充: 那拋棄繼承要如何辦理?需要具備哪些文件?
1.被繼承人 (即死者) 的「死亡證明書」或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
以上兩者二選一即可,死亡證明書是由醫院所開,至於除戶戶籍謄本則去戶政 事務所申請。因為全國戶政連線,除戶戶籍謄本無須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拋棄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鑑章。
3.以書面通知因拋棄而成為應繼承之人。
4.繼承系統表。
在程序上的流程為:
1.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辦理拋棄繼承原則上須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參照非訟事件法第144 條),若不知道該地法院為何,請參考「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不管是親自送件、請別人代送或是用寄的都可以,因為遞送書狀皆不需本人親自為之,可以請任何人代送,也不需要寫委託書。如果要用郵寄的,可以去郵局開1000元的匯票,抬頭就寫法院名稱,譬如「板橋地方法院」,看你是要寄給哪個法院就寫該法院名稱。
2.填寫拋棄繼承聲請狀。
3.繳交1000元費用。
須特注意的是,有的法院可以n個繼承人共同寫一份聲請書,只需繳1000元,有的法院要求每個拋棄人都須寫一份聲請書,可能需花費n個1000元,這點必須注意,建議跟當地法院細詢問。如果可以,當然所有繼承人一次辦好,省時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