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一篇看表演後所產生的文章了,雖然本文中不會暴雷,但還是要先說明一下,讓排斥傳統戲曲如歌仔戲的讀者能躲避一下。另外,本文會簡單說一下如何看歌仔心得,所以只想看為何『五龍二虎』在專利世界是行不太通的讀者,可由後半段或後三分之一的地方(第二張相片後)開始閱讀。

(相片一:主角殺掉官員)
這部戲是以男主角為主軸,男主角一開場就自我介紹(傳統戲曲中的用語叫「自報家門」)說他是一個海盜,一個被別人打敗過的海盜。但是那位打敗他的強者並沒有取他的生命或是手腳,反而是勸他改過放棄當海盜,並警告如果他不放棄,則他會因『五龍二虎』而死。然而,主角雖記住這警語卻仍繼續當海盜,因為他知道這世上根本就沒有龍的存在。
到底主角後來有沒有放下屠刀呢?到底『五龍二虎』是什麼東西又有何法力呢?主角最後會不會因『五龍二虎』而得到報應呢?這一切謎底就煩有興趣的看官自行去觀賞了,本文就不暴雷了。畢竟一暴雷後您可能就不會想看了,反而您需找其它事情來讓您填滿有點無聊的空閒時間,例如來根香菸,(為了您健求早點戒吧)。
民俗活動最最最會引入討厭的地方就是「吵」,但「吵」這個術語是有點過度主觀而缺乏一些較科學或理性的說明。「吵」簡單地說就是您想聽的聽不到/聽不清,但不想聽的卻又一直地傳進耳朵。現今民俗活動七八成都會用到擴音器,會造成「吵」的感覺個人不負責任地覺得是出自於混音不當,導致想聽清楚的對白/唱念聽不清,而樂器只是陪襯角色卻又太大聲,失去平衡感,落入大就好大就棒的過去思維中。
這次野台戲不知是不是因為附近不是大馬路,還是戲團的音控人員混音功力不錯,或是戲團在擴音器和麥克風等硬體投資過,至少不會令人(至少是作者)覺得吵或是心煩,而讓人能靜靜去看完整部戲,甚至驅動人寫出一些小小心得文。
在看戲的過程中,曾聽到老人說看不懂,在看不到五分鐘或十分鐘後就離開。老實說這情況真是小小嚇到筆者,因為這些老人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語言(或稱母語)就是閩南語,就語言隔閡的觀點,他們應該是較青少年或是中壯年人容易看得懂歌仔戲才對。於是乎理工人的老毛病又患了,有問題就要提出解決方針或是方向,要如何才能看得懂歌仔戲,當然這裡的看得懂應該不是單純地指看而言,紅衣服的對黃衣服的下跪,視力不會太差的人都看得懂,所以反而應該是指無法了解戲中的情節才對。
歌仔戲是種寫意而非寫實的戲種,舞台上的道具很少,野台戲更為了裝台和搬運簡便化,能少就努力少,想在舞台上看到一座城池或是一間茅屋,那基本上只有進專業演出場所才有可能看到,在戶外的野台戲基本上就不用想了,這些場景和道具就只能在腦中幻想。
既然一道門已被關上或是根本就不存在,那就找看看有沒有窗戶的存在。找一找還真的存在---聲音,利用聲音來了解情節,利用演員的台詞和唱詞來了解情節。
台詞部分,筆者是建議多多利用演員在「自報家門」時,快速地認識劇中設定,例如父親戰死,為報父仇拜師學藝等等。而且這種「自報家門」有時還不會只自報一次,甚至是會覺得有點煩/浪費時間/讓劇情不緊張的情緒產生。但千萬別因為這樣而走人,因為野台戲不是因您一個人而演出,而是為了許多人而演出,甚至是為了那些遲到人而演出,為了那些人就煩請您忍耐一下再聽一次「自報家門」吧。
還有,因為歌仔戲的演出時間不短,1.5小時到2.5小時都有可能,觀眾會記不住一些情節算正常的,所以演員會忘記住一些情節也算正常(?),(學生時代光記住1小時的上課內容就記不住了)。而這種多次出現的「自報家門」的另一功能,就是要提醒接下來要上場的演員,(特別是當同一位演員要同時在台上飾演不同角色時),讓她/他知道目前發展到的階段和情節,以便能順利接到正確的情節,免得因為不同劇碼中有些情節相似,而把A劇情節接到B劇情節,(如同因為路口太相似而開車轉錯路口和方向一樣)。
另外,聽「自報家門」時要放下理性,一切要以最新板的「自報家門」為準,不要像警察/檢察官/法官/律師/專利從業人員/理工人一樣,不要比對這前後二次的「自報家門」有何相同或是相異處,再去細細思量這當中的原因或是合理性,這時間是拿來娯樂而不是工作的,一切就交給導演或是演員,他們說得算。「演戲是瘋子,看戲是傻子」,這時您就當個傻子放下理智來度過這忙裡偷閒的時光吧。
而要以最新板的「自報家門」為準這一點,在劇情出現魔改或是重設時特別重要。在一嚴謹的劇情作品/著作權作品中,它的劇中設定/世界觀往往是固定不變的,但在歌仔戲中卻有時不是這樣,真不知是演員記錯情而把AA劇情節接到BB劇情節,還是劇團的特意安排或是即興安排,而出現大鍋炒大亂鬥的情況,這時你可能會像筆者一樣理智大斷線,不知要笑或是要罵哪有人弄出這種劇情線安排,還是在懷疑這會不會書本所說的原始歌仔戲----「落地掃」演出形式。(不是出現在這次演出中,而是過去的某時某地的觀賞經驗,聲明一下)。
另外一方向,關於用唱詞來了解情節這一點,這時就該善用歌仔戲中常常使用七字調的特性,好好地數出4組7個字,(當成7言絕句去數字數),去猜7個字是哪7個字,能猜出來就分析這7個字,從這7個字裡面知道情節。數字數時也是有技巧的,這7個字中可能是以4+3的二個小群組型式出現,並且二個小群組的最後一個字會有一點拉長音的現象,如果讀者您剛好會唱「身騎白馬走三關;改換素衣回中原」的話[1][2],(本人較常聽到前面的版本),可以自己驗證是不是這樣。
萬一聽力太差猜不出唱詞內容怎麼辦?老實說不知道,因為上一段心得是這次看戲後才獲得的心得,還沒有在別的歌仔戲演出中驗證過。(別罵筆者沒有先驗證,因為不寫下來太容易忘記)。不過這次演出中有個特色,有時唱詞內容就是唱詞前面的台詞內容的濃縮板,變成唱詞會是台詞的複習,讓人更清楚此時演員所要表現出的心中情感。
上面就是筆者對於如何看懂歌仔戲的小小心得,至於為何歌仔戲連老人家都要棄它,筆者個人不負責的猜想,可能是受到電視或是媒體之高語速和字幕圖卡的影響。歌仔戲演員的念台詞速度,比不上新聞或是政論節目的發言速度,當大眾習慣那種無法插話或思考的充實感和快感後,可能就較難接受這類不會太緊奏的劇情安排吧,即使戲劇為了要表現出喜怒哀樂而不能使用單一語速也一樣。

(相片二:演出結束道別謝幕)
好了,談完了一些看歌仔戲的心得後,回頭談談為何『五龍二虎』在專利世界是行不太通的理由。
對文字靈敏度比較高的讀者看官看到文章標題可能會覺得怪怪的。對,沒有錯,是有些怪怪的,而怪的原因是出在「行不太通」這四個字,它既不是完全否定(如「行不通」),也不是完全肯定(如「行得通」),而是站在否定的立場比較多一些。
而會出現這情況是筆者先決定文章標題後才開始寫內文,結果把有關歌仔戲的內容寫完後才發現要寫的專利部分少考慮一些東西,照原有的標題寫下去會帶給讀者看官您不好的觀念,但改寫好的內容又不想丟棄(非出於業配),所以才在那裡微調標題,原有的標題是「『五龍二虎』在專利世界是行不通的」,較現有標題少了一個「太」字。
一下子說行不通又一下子說行得通,不是筆者是個瘋子在胡說八道,而是要看情況。如果「因五龍二虎而亡」這七個大字是出現在「發明說明書」或是「發明摘要」裡面,智慧財產局的審查審員才不會管你,所以這時『五龍二虎』在專利世界是行得通的。
但是如果「因五龍二虎而亡」是出現在「發明申請專利範圍」裡面,這時智慧財產局的審查審員就一定要插手管用心查了。一查,「因」看得懂,「而亡」看得懂,「因xxxx而亡」也看得懂而能了解是在指什麼情況。但是『五龍二虎』這四個字連起來就是有些不明白,要進一步查。
在歌仔戲(著作權世界觀)裡,要知道最初自報家門中的『五龍二虎』指何物,很容易,把這戲繼續看完就可以了。
類似的道理,智慧財產局的審查審員(專利權世界觀)要知道「發明申請專利範圍」裡的『五龍二虎』指何物,一樣很容易,看完「發明說明書」便是。不過拜現今電腦技術的進步,可以偷懶跳到出現這字眼出現的位置,而不用整篇說明書從頭看到尾。如果說明書中根本就沒有出現『五龍二虎』這四個字,那麼審查委員可能會認為這申請案違反專利法第26條第2項規定[3],不明確又不被說明書支持,而請申請人申復說明一下。這就是『五龍二虎』在專利世界是行不通的理由。
當然,說明一下而已並不代表已判死刑,要說明後不被接受才會有不好的下場。但先離題一下,說明書中有沒有出現『五龍二虎』這件事,審查委員看得可是有形式層次和實質層次二種。
也許有人會天真地想到,把「因五龍二虎而亡」這7個字由「發明申請專利範圍」拷貝到「發明說明書」中,例如到最後一段來個回馬槍,或者一不做二不休,狠一點乾脆拷貝到「發明說明書」裡的每一個段落的結束處,這樣,說明書中就出現『五龍二虎』了,快點幫忙放鞭炮放煙火祝賀一番。
但是,這種三分鐘不到就能完成的手法,審查委員可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還是沒有實質性地交待出『五龍二虎』是指何物。就如同戲台下觀眾被吊足胃口花了1.5~2.5小時看戲後,卻只在最後一分鐘聽到主角口中說出,「啊,我因為五龍二虎而死」,中間卻沒有情節交待什麼叫『五龍二虎』,觀眾可是會非常地不滿,換個劇碼名稱或是不要在一開始的自報家門裡強調『五龍二虎』,都會是較好的安排。(換到專利權的世界觀中,就是考慮不要在「發明申請專利範圍」提到)。
動漫作品中華一番中曾出現麵非麵的劇情,麵非麵的背後有點像要提醒人們要注恴事物深層而非表象意義。表面是看不到又找不到,但它卻是真實存在。(所以審查委員會看到實質層次,而不是只停留在形式層次。)
在文學作品(著作權世界觀)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節安排,特別是作品中有所謂預言詩時。例如「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4],或是「當風雁影翻,東闕不團圓。隻眼功勞足,雙林福壽全。」[5][6],初見這些預言詩時,讀者也會和作品中的主人翁一樣一頭霧水,而只能隨著一頁又一頁的翻頁過程中,由作品中的隻字片語裡,猜測或是心領到這些預言詩大略是隱約在談什麼事。而且,放心好了,厲害的作品是被隱藏地很巧妙,沒法子用把整句話當關鍵字叫電腦去搜找的,非要讀者細細地品嘗出。
回來到專利權的世界觀中,這種表象沒有實際存在之寫作手法,雖然沒有禁止,但是如果要使用,則要有和審查委員進行書面或是當面溝通的心理準備。
例如申請人在申復說明中就要好好地說明,『五龍二虎』中的『五龍』其實在說明書的甲/丁/己段有提到,和『龍』同音的『聾』/『籠』;而『二虎』其實也在說明書的癸段有提到,和『虎』音近的『狐』,所以主角確實是先因為『聾』再因為『籠』最後因『狐』而死。(作者自己創作,歌仔戲可沒這樣規劃情節線的,光閩南語發音就過不了關)。
不過這種表象沒有實際存在之寫作手法,本身就有點在挑戰寫作者和閱讀者的頻率是否對得上,審查委員不一定要接受申復所提出的理由。萬一不接受,如同文學作品一樣,寫作者只能期待下一個閱讀者看會不會對上頻率,申請人就只能期待下一位審查委員,看看他/她會不會剛好合拍,不過這中間要多花一筆再審查費用和排隊等再審查的時間,申請人要有心理準備或是其它備案,所以能避就盡量避吧。
最後,聲明一下,本人寫作本文完全是因為『五龍二虎』這四個字而開啓,這不是業配文,本人由劇團所得到的是自己拍的數張相片和本文背後的心得感動而已,並祝他們劇團能邀約不斷。
備註:
[1] 任孤行,「我身騎白馬走三關;改換素衣回中原,歌仔戲薛平貴與王寶釧的現代版本」, a5511867的小屋, 2015-05-25, 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847266
[2] 林茂賢,「林茂賢老師示範演唱豐原調」, 國家文化記憶庫, 2017-12-01, 網址: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Media&id=666001
[3] 專利法第26條第2項完整條文:
申請專利範圍應界定申請專利之發明;其得包括一項以上之請求項,各請求項應以明確、簡潔之方式記載,且必須為說明書所支持。
[4] 如是我聞:樵客老師的國文教學網站, 「《紅樓夢》十二釵正冊、副冊、又副冊的判詞(原文)」, 2021-12-12, 痞客邦, 網址:https://rueylin0119.pixnet.net/blog/post/334560053
[5] 琢磨歷史,「水滸中4大預言,3好漢各看懂1個都得以善終,可惜宋江一個也不懂」, 每日頭條, 2018-07-03, 網址:https://kknews.cc/zh-tw/culture/opvj5r6.html
[6] 夏曦侃文史,「水滸中最神秘的預言詩,108將只有這一人領悟真相,因此活命」, 壹讀, 2019-09-30, 網址:https://read01.com/zh-tw/KDaNK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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