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規則
2010/01/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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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是否一定得遵守呢?
有人說,規定如果不遵守的話,那訂定的規則有什麼意義呢?
話雖如此,規則是人訂的,有時改變不見得不好的話,那麼改變又有什麼關係呢?
適時的調整做法,以人為考量因素,才是教育的本質,不是嗎?
今天監考時,學生問我,老師,可以先交卷,看其他的書嗎?
按照學校規定,當然是不可以的。
我詢問他們其他老師的作法,所謂入境隨俗,因為那不是我的班級,我只是去代替監考,總是不好壞了本來老師的規矩,如果沒有先例,要不要破例就得慎重考慮囉!
但是,在同學們面面相覷的狀況下,我知道沒得參考,也就是說,我必須自己決定。
我思索著,既然學生決定交卷,那也就意謂他覺得自己已經完成作答此事,不再需要浪費任何時間在此張考卷上了,是不是呢?
如果,不讓他交卷,他能做什麼?
再寫一遍,不會,再檢查一次,更不可能;那麼,能做的大概就是發呆或睡覺了。
青春的生命,時間是很寶貴的,與其如此,不如讓他們交卷看書,來得有意義多了,自己也曾經是學生,知道對學生而言,這個時間讀書的效益可以說是最好的。
教育,在很多情況下,要面對的何止是兩難的局面,有些,甚至必須的多層面的考慮,但是,如果能夠秉持以學生為本的原則,回歸生命本質,任何問題,應該可以迎刃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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