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課綱微調的看法~~朱宥勳
2015/09/09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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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344/879856
摘錄部分文字:
1.
舊課綱中有一條,說明國文課本選文應該盡量顧及的標準:「選文應語言曉暢、具文學性,並顧及當代議題(如:海洋文化、性別平等、人權法治、生命教育、環保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等議題)。」而在新課綱當中,這條連「調」都沒有「調」,直接刪除了。
2.
新課綱開宗明義訂下的課程目標有如下三條:
- 藉由範文研習、課外閱讀與寫作練習,以增進本國語文聽、說、讀、寫之能力。
- 藉由各類文學作品之欣賞、思考與創作,以開拓生活視野,關懷生命意義,培養優美情操,提升表達能力。
- 藉由文化經典之研讀,與當代環境對話,以理解中華文化與文明社會之基本價值,尊重多元精神,啟發文化反思能力。
3.
應該是將國文科的目標放在「培養稱職的文學讀者」上面。我們應該把學生教成好讀者,而不是好作家。而什麼是「稱職的文學讀者」呢?我暫且提出幾個指標,還希望能有更多後續的補充:
- 學生應能對「文學」有基礎的了解。所以,必須從廣泛的閱讀中,發現文學作品的共性。比如說,理解「符合某種特徵就是有詩意的」、「什麼是好的文字」,這樣抽象的價值判斷唯有從廣泛閱讀中才能歸納出來。
- 學生應是一個有彈性的、多元的閱讀者,能夠有能力和有意願去接觸各種陌生的作品,包括不同的體裁、形式、手法、內容、議題、思想,不會因為作品的陌生而拒絕接觸,這樣的閱讀才能面對快速變動的世界,有自我更新的生產力。
- 學生應該要能夠擁有自己的品味和判斷。面對任何作品,他都能說出自己喜歡或不喜歡,並且表達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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