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3又是週五,
原本不在意是什麼日子一切就從弟弟他們台南回到高雄說起,
我家韓國妹開始辦結婚登記和居留證,
韓國妹沒有帶照片和印章,
之前我就去準備印章了,
先去照相但是要11點多才能拿到,
可是健檢要貼照片才能開始就用醫院快照明明前一位用得好好,
換到我們就當機又忙著去附近找快照,
我就留在醫院拿這韓國妹的護照去給醫護人員填表格,
等到他們拿到照片貼上開始第一關內診醫生只要韓國妹把手伸出來正反看看就結束了,
然後抽血和X光就沒了收快要1,500元,
我走出醫院那一刻哇~我的肚子好痛,
跑去夢時代吃午餐和幫韓國妹買鞋子、衣服期間我光跑廁所就3、4趟好痛苦每次到夏天我的胃腸就在鬧革命,
而且我不能先回家因為聯名卡可以打折只好繼續刷結果換到一大四小盤子,
再回家休息一下拿其他證件要去戶政辦結婚登記,
之前我就先下載結婚書約看到證人只要簽名就好,
結果今天登記日子戶政人員提醒我們是黑色星期五,
我們想還是打電話給媽媽看今天日子好不好,
戶政人員就拿農民曆給我們看不得了不僅忌嫁聚還沖到韓國妹,
我們看農民曆就把日期往後三天日子不錯決定了,
在填表格因為我家韓國妹是外籍比較麻煩等待的期間突然發現在韓國台灣代表處申請良民證把韓國妹的姓別沒有改成女,
好像他們上一位申請是男的不知道申請居留證會不會又是麻煩的開始性別是錯的啦,
我拉肚子太嚴重看醫生吃藥晚上換韓國妹開始拉肚子只是她不想吃藥繼續拉,
我們等著辦居留證希望能順利一點要不然我家韓國妹就要回韓國划龍舟,
現在發現一個問題健保外籍配偶一定要等到四個月後才能辦嗎?
萬一四個月內生病就只能自費了我還是打個電話去問好了,
外籍配偶很多申請只能等到四個月後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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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7新增(詢問中央健保局後)
外籍配偶拿到居留證後居住滿四個月才能加健保,
在四個月內空窗期生病只能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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