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爭議證明民進黨政權反民主的本質
2025/1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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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沒有一個政權敢像民進黨悍然以「不副署、不公布」的方式否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是行政權赤裸裸的擴權行為,本質就是反民主。
實施民主的國家,行政部門不可能有權力在立法程序完成後,任意拒絕讓法律生效。
也就是,否決權必須透過憲法授權的程序行使,而不是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
但民進黨政權,竟不可思議的在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仍以「不副署、不公布」阻止法律生效。
開什麼玩笑啊,這不就等於行政部門自行創造一個憲法不存在的「第二否決權」?!這就是故意踐踏憲法,只有野蠻獨裁者才敢這麼幹。如果台灣在野的藍白不作為,那麼立法權就不再是民意機關,而只是行政權的附庸。
其次,民進黨政權拒絕副署理由,是宣稱「財劃法違憲」。哇哩咧,在現代化的民主制度中,法律是否違憲,只有司法機關能判定。民進黨政權竟然自己就去認定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通過的財劃法「違憲」,這不就是行政權成為法律效力的最終裁判者?我們搞出來的「司法審查制度」豈不形同虛設?
這種權力集中方式,別懷疑,就是反民主政體的典型特徵。行政權不再受司法制衡,而把司法權納入行政裁量之中,就是威權國家的行政權。
尤為可笑的是,民進黨政棍面對千夫所指,竟掰出在野黨若「不滿可以倒閣」的論調,這還包括了民進黨御用的前大法官許志雄在內的主張。你嘛幫幫忙,倒閣是政治責任機制,不是處理行政違憲的工具。行政濫權不是靠倒閣解決,而是靠憲政制度制衡。何況即使倒閣成功、立法院改選,行政部門仍可能再次以「不副署」方式否決法律。民進黨政棍是把台灣人民都當笨蛋嗎?誰不知你們只想放政治煙霧彈,把行政違憲行為包裝成「政治爭議」,企圖模糊焦點。
總之,如果行政部門可以在覆議失敗後仍拒絕公布法律,那麼未來任何政黨執政時,都能複製這種模式。當行政權可以否決立法、取代司法,民主制度就已經被掏空。只要行政部門不想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就以宣稱「違憲」去被擱置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則行政獨裁將成為台灣的制度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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