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和需要敬畏的對象建立親密深厚的關係嗎?敬畏在服事中有何分量?讓我們一起來看。

剛信主後沒多久,便認識了「那一半」。交往到進入公開階段時,和他一起去教會參加主日崇拜。有一次聚會前,我東張西望找認識的朋友打招呼,卻看到身邊的他正低頭禱告。我輕碰了一下他,提誰誰誰也來了。他頭也不抬,很嚴肅地說:「聚會就要開始了,要準備自己的心。」瞬間,我意識到自己正身在何處──聖殿中,連忙也跟著低頭禱告。
過去,這間大堂只是一個聚會的地方,形同一般社交場合,但一旦開始準備敬拜,就如同聖殿。就像摩西看到燃燒的荊棘,脫下鞋子的地方就是聖殿。所以不是在哪個具體場所的問題,而是我們要到神面前的地方就是神聖的地方。
當時閉上眼時,忽覺外界聲息全然退下,自己是真正地來到了神的面前。這也是我第一次如此「進入」神聖。
從小在天主教家庭長大,心中雖然有神的觀念,但並不感覺神近在咫尺,觸手可及。年輕時走入天主教教堂,高聳的聖堂正中,高掛著耶穌的十字架聖像,四圍是各種彩色玻璃或雕像繪製的聖經故事,包括十架苦路。空氣中飄著蠟燭燃出的燭香或神父香灰的焚香,偶爾還飄過大風琴演奏的聖詩樂音。靠這些視覺、嗅覺、聽覺交織出來的氛圍,加上進堂時,要用手點門口一架上盆中的「聖水」,在頭、胸、左右肩畫十字的儀式,還有祭壇區域不准聖職人員之外的人踩上的規矩,很容易讓人屏聲息氣地充滿神聖感。
相形之下,基督教的教堂很「親民」。沒有了那些外界環境和規矩所設立的框架,人要進入神聖,需要學習收斂起對所有外界聲息的接收,進入自己的內裡,讓內心一點點地安靜、沉澱下來,再來到「神的寶座前」。這要靠人自己有意識地來到神面前去操練,一些無感無覺的信徒,如當初的我,便很可能會在聖堂中有一些不合時宜的言行舉止。

我自己聚會之處,曾一度沒有實體會堂建築,每週日租借一家美國中學的會堂聚會。所有聚會的音響、電腦器材和椅子,在每個禮拜日搬進,結束後再搬出。好似在帳篷中聚會,暫時且克難。自然,有些人對這樣的場所便很難存有神聖敬畏的心。於是聚會時,台上牧師講道,台下三兩人「開小差」竊竊私語。也有母親帶來的好動小學孩子,公然在椅子那鑽上鑽下,最後乾脆躺在地上看手機。以上狀況在我們後來有了自己的會堂後,依然偶爾出現。也有的姊妹穿著低胸衣裝來聚會,經人提醒在聖殿中這樣穿著不太合適,她生氣地一揮手,對那時的學校禮堂回應道:「就這樣一個地方,講究什麼合適不合適?」
如果信仰氛圍最莊嚴隆重的主日聚會,人們都無法懷有敬畏之心,那麼平時生活中又要如何產生敬畏之心呢?
我也認識一位詩人,對信仰有些嘻皮笑臉,提醒他要禱告,他說這是去「哭喪」。他口中的神好似一個可以和他平起平坐,隨意去扯鬍子的老公公。如此輕佻,我提醒他要對神敬畏,他的回應是:「我心中的神和你的神不一樣。」是嗎?所以他為自己造了一個不同的神?一個他自認為如此方能療癒他從小受父母權威傷害的神。
當然,神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不同的「形象」。但是,哪一種形象不需要我們敬畏呢?這和我們這些年來傳福音時只重傳神的愛和恩典,不太談罪和審判,是否有關係呢?說實在,我們信主後,是何時開始有「敬畏神」的觀念呢?還是從來就沒有建立? 敬畏神,在講台上有過教導嗎?查經時可曾探討過?
敬畏在信仰中還有其必要嗎?
如果仔細思考,我們會發現基督教其實非常注重關係,強調我們和神要建立個人的關係。那麼,一個人怎能和一個需要敬畏的對象親近,又建立個人的關係呢?愛我們的神,同時也要對祂感到懼怕嗎?不是說「愛裡沒有懼怕」嗎?
也有人把神分不同階段。認為舊約的神重審判,比較嚴厲,需要人們懼怕。新約進入了恩典階段,主耶穌既和我們平起平坐地「同作息」,便無需敬畏。這樣的神學正確嗎?
翻開聖經,和「恐懼」相關的字眼出現得很多,有365處經文讓我們「不要怕」,但也有200處經文鼓勵我們要「敬畏神」。人的本性自然想要趨吉避凶,不想生活在恐懼中。因此,便陷入莎士比亞劇《哈姆雷特》的經典台詞:「怕,還是不怕,這是個問題。」
如此種種悖論,是否是講台上缺少對敬畏神的教導而導致的呢?

然而有沒有可能,敬畏神方是我們信仰的開始,也是一切智慧的開端?而且是我們與神建立更深、更親密關係的重要前提?是否要先敬畏神,才能對神難以置信的聖潔、深邃的智慧,尤其是祂那激勵人心的愛,有更多的認識?再由此,形塑出敬畏神的生活方式和服事態度?
敬畏神又牽涉到什麼呢?當人們對生活中已有的各種恐懼——工作上的人事、經濟上的壓力、孩子的安危、身體的病痛等感到脆弱無助、喘不過氣時,還要再加上一個「敬畏神」這樣的重擔嗎?我們的信仰希望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嗎?既然主耶穌已釋放了我們,讓我們擁有了靈裡的自由,我們還需要活在對神的恐懼嗎?
敬畏和服事有何關係?
放到服事中,也許不是每個服事的人都熟悉敬畏神的觀念,但是我們對黑暗不得見光的恐懼──怕自己不如人所期望,卻很熟悉。
服事,尤其任何有影響力的服事,都深度又複雜地牽涉到各種人事。若你很在乎人言和看法,其實是進入了一個很恐怖和痛苦的位置。因為服事中,我們有太多機會讓人失望:需要告知某位滿懷熱心但恩賜欠缺的肢體無法參加服事;勸誡某位生活出軌的同工不合乎神的心意,需要認罪悔改;指名有些同工服事的動機、態度和行動有問題;甚至必要時,要挑戰對方的呼召是否真實。既然難免要和人「對質」,在自己讓許多人感到失望挫折之後,自己怕也會渴望得到一些肯定,得到一些人的接納。
因為人性中,我們都渴望被愛,被群體接納,也希望被權威者善待。然而,這些對人的懼怕會成為一個個破口,給撒旦留餘地,讓渴望過度膨脹、扭曲,最終變成對掌聲、榮譽和地位的貪求。
這些現象早在兩千年前,使徒們在一個樓上房間中爭論不休時,就已演示過了。當主耶穌揭露他們中間有人要背叛他時,門徒們雖然感到震驚,彼此詢問:「是誰,是我嗎?」但瞬間話頭便轉為為地位而吵。而且並非爭論誰比誰更優越,而是誰「可算為大」(路22:24)。相比主耶穌即將被出賣的信息,他們更在意自己的地位!
然而主耶穌並未生氣、憤怒,只是溫柔地教導門徒:
「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
祂為門徒樹立了一個「榜樣」,領袖當「如同服事人的」,正因為祂這位老師本就是「服事人的」。而且服事到一個程度,甚至為他們洗腳。主憑藉這溫柔、謙卑卻又滿有能力的服事,呼召這些門徒也跟隨他這溫柔謙卑的服事之道。

洗腳,斯特凡·巴卡洛維奇
所以敬畏神和服事有何關係?敬畏神會讓一個人變得勇敢、謙卑,甚至讓人為大。
如果我們分辨不清,帶著得到人尊榮的渴望進入服事,對人的懼怕便會為我們帶來許多困境,而且浪費許多時間內耗,花很多時間為自己爭取榮耀,而無法真正地服事。這樣的動機會使牧者在講台上「表演」,而非忠實地傳講信息;讓主事的同工為逃避衝突而避免勸誡;讓文字事奉的人對推文點擊率過度關注,產生上癮般的依賴。甚至,還可能被一些強勢領導,那些善於操弄榮譽、羞辱與壓力的人,輕易掌控。
面對這些誘惑與壓力,服事的人需要有內在的力量和智慧去抵抗。而這樣的能力來自於敬畏神。人受造後,本就會對生命中一些對象敬畏,如果不對神敬畏,就會對許多人事物感到恐懼戰兢。這是為何人總是生活在各種有形無形的焦慮恐懼中。
司布真說:「敬畏神能消滅一切其他的恐懼;如同猛獅般,將一切畏懼驅逐殆盡。」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以怕制怕。以敬畏神,戰勝生命中所有的恐懼。
也唯有謙卑敬畏跟隨神的人,可以在神面前恐懼戰兢,且不為人的榮辱所動。也許在敬畏神的服事中,操練經年後,會漸漸形塑出溫柔堅定的服事態度和內在品格,可以「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沒有人喜歡一個人云亦云的神僕,但會感謝有一位願意敬虔,並持守聖經教訓的神僕,寧可眾人都與他為敵,也不願說出一句讓聖靈憂傷的話。這和屬世的領袖很不一樣,屬世的領袖自信滿滿,追求的是自我成就。歷史上最糟糕的領袖且會用恐懼控制他人,至於他們自己,「恐懼」基本上不會出現在他們的生命字典中。
所以我們服事神的人,眼光必須從那些只能傷害身體的人身上轉移,轉向那位擁有靈魂主權的神;從那些只能在今生傷害我們的人身上轉開,轉向那位能在永恆中將我們定罪於永遠痛苦的神。我們會發現,較小、較弱的懼怕,會在較大、較強的懼怕前融化。
約翰·衛斯理曾說:
「給我一百個什麼也不怕,只怕罪,別無所求,只渴求神的傳道人。我不在意他們是神職人員或平信徒,單憑這些人就可以震動地獄之門,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
求神讓我們都能成為只怕罪,只渴求神,可以震動地獄之門,建立神國度的神僕。我們彼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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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莫非 / 創世紀文字培訓書苑主任
馬里蘭州大學會計學士,普渡大學電腦碩士,富樂神學院碩士。專職文字事奉。於2008年與蘇文安老師攜手共創「創世紀文字培訓書苑」(簡稱「創文」),為神國推廣文字與文化異象,栽培並牧養文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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