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德國不行 - 停車篇
2011/09/30 15:12
瀏覽3,781
迴響10
推薦35
引用0
前陣子,適逢中秋,每逢佳節倍思親,心動化為行動,邀了一些新近來德的台客,在家聚餐。車輪牌開一罐、烏魚子煎兩片,空心菜、高麗菜各炒一盤,台式魯肉一大碗,池上米飯一大鍋,德國意絲琳白酒不限量。眾台客吃得油光滿面、喝得目光含淚。
酒過三巡,本堂主不小心問了一句:怎麽樣?德國住得習慣嗎?一石正中馬蜂窩,眾台客争相發言,大吐苦水,歷時一時三刻,猶不能止。
眾台客的奇冤大枉,在本堂主看來是稀鬆平常,不值一提。茲舉二例,請眾看官評評理。
例一,小張週六偕妻進城採買,路邊停好車,一開車門,輕輕碰了隔壁車一下。隔壁車應聲而出一個德國人,雙方睜大眼睛,在碰撞處察看半天,連漆皮都沒掉,賓士很堅固。
小張正想走人,不料,老德拿起電話來報警。不久,交警騎重機大鳥趕到,聽完原委,二話不說,開給小張碰撞肇事罰單一張,罰金25歐,當場現金繳納。
最令小張不解的是,整個過程大家都態度和善,沒有怒目而視,語言有禮,沒有大聲爭吵,幾乎像朋友聊天一樣。最後還道珍重說再見,日安一番。
例二,小陳週日攜家到老城逛萊茵河,車停停車場,停車格甚小,停完車出不來,只好從右邊車門下車。小陳居德過一年,比較慬慎,下車之後,仔細看了看,確定車子沒有超出停車格,才放心離去。
兩小時之後回來,交警騎大鳥已經在場。原來停在小陳左邊的車子,兩邊都被包夾,車主進不了車,只好報警處理。
警察先檢查小陳的停車票,進場時間晚於被擋的車輛,立開罰單一張25歐。正在此時,最左邊的車主也回來了,一樣檢查停車票,一樣進場晚,一樣罰單25歐。
開完罰單,收入50歐,警察拿出交通規則翻了翻,中有一條:後到的停車者,必須保持先到停車者的出入空間,否則就是違規。至此小陳無話可說,花錢買經驗,更氣人的是,開車出來,停車費又補交好幾歐。
話說當日,眾台客訴盡冤曲之後,本堂主照例問一句:那麽,各位打算申請調動,返台安居?眾台客異口同聲回答:不,我們還是喜歡住德國。在一旁打憤怒鳥的小孩,聽了猛點頭。
德國是個規範很嚴格的社會,嚴格到不自由的程度,根據最近漢堡晚報的一項統計,全漢堡市的禁令共計一千五百多條,有全國性,也有地方性。最新的一條禁令是,禁止販賣60瓦的燈泡。
從很自由的台灣,移居到很不自由的德國,剛開始頗不習慣,過了三五年,覺得一切井然有序,蠻好的。又過三五年,看到脫序混亂的行為,嫉惡如仇之心,油然而生。
酒過三巡,本堂主不小心問了一句:怎麽樣?德國住得習慣嗎?一石正中馬蜂窩,眾台客争相發言,大吐苦水,歷時一時三刻,猶不能止。
眾台客的奇冤大枉,在本堂主看來是稀鬆平常,不值一提。茲舉二例,請眾看官評評理。
例一,小張週六偕妻進城採買,路邊停好車,一開車門,輕輕碰了隔壁車一下。隔壁車應聲而出一個德國人,雙方睜大眼睛,在碰撞處察看半天,連漆皮都沒掉,賓士很堅固。
小張正想走人,不料,老德拿起電話來報警。不久,交警騎重機大鳥趕到,聽完原委,二話不說,開給小張碰撞肇事罰單一張,罰金25歐,當場現金繳納。
最令小張不解的是,整個過程大家都態度和善,沒有怒目而視,語言有禮,沒有大聲爭吵,幾乎像朋友聊天一樣。最後還道珍重說再見,日安一番。
例二,小陳週日攜家到老城逛萊茵河,車停停車場,停車格甚小,停完車出不來,只好從右邊車門下車。小陳居德過一年,比較慬慎,下車之後,仔細看了看,確定車子沒有超出停車格,才放心離去。
兩小時之後回來,交警騎大鳥已經在場。原來停在小陳左邊的車子,兩邊都被包夾,車主進不了車,只好報警處理。
警察先檢查小陳的停車票,進場時間晚於被擋的車輛,立開罰單一張25歐。正在此時,最左邊的車主也回來了,一樣檢查停車票,一樣進場晚,一樣罰單25歐。
開完罰單,收入50歐,警察拿出交通規則翻了翻,中有一條:後到的停車者,必須保持先到停車者的出入空間,否則就是違規。至此小陳無話可說,花錢買經驗,更氣人的是,開車出來,停車費又補交好幾歐。
話說當日,眾台客訴盡冤曲之後,本堂主照例問一句:那麽,各位打算申請調動,返台安居?眾台客異口同聲回答:不,我們還是喜歡住德國。在一旁打憤怒鳥的小孩,聽了猛點頭。
德國是個規範很嚴格的社會,嚴格到不自由的程度,根據最近漢堡晚報的一項統計,全漢堡市的禁令共計一千五百多條,有全國性,也有地方性。最新的一條禁令是,禁止販賣60瓦的燈泡。
從很自由的台灣,移居到很不自由的德國,剛開始頗不習慣,過了三五年,覺得一切井然有序,蠻好的。又過三五年,看到脫序混亂的行為,嫉惡如仇之心,油然而生。
迴響(10) :
- 10樓. crystalsun2012/10/26 15:03過多個人自由就會妨礙大眾
台灣就是亂!愛怎樣就怎樣,有法律規定,可是常常沒人理。
- 9樓.2012/03/25 06:31買蘋果、聖女果、之類的水果的法律
德國最扯的一條法律,
就是買蘋果、聖女果、之類的水果的時候,禁止用手挑選。
幸好可能這大概是很老的法律,只有老太太們才記得。
所以每次都是老太太來揍我,還從來沒有唉過年輕人的揍。
- 8樓.2012/03/12 09:56習慣
其實是習慣問題
習慣了就不會太奇怪
- 7樓. 歐西里斯2011/10/06 16:23喔
不知道德國有沒有關於建蓋農舍的規定?
如果公務員房子週圍種草皮加上幾棵樹,這樣算不算農夫?
------
|Osiris|
------ - 6樓. 安得汝.wrk2011/10/01 21:47^^
這是因為德國的生活條件比台灣好太多了,利大於弊,眾人才寧願待在那裏被法令嚴格管教的吧?
說起來這跟人的性格有關,天生迷糊或愛好自由的人,想必在德國會生活得很難過,版主應該也有認識這樣的德國人?
其實也是習慣的問題,10月1日起漢堡市捷運禁止喝酒,一票人抗議。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2 03:32回覆 - 5樓. 不再年輕2011/10/01 16:13巴伐利亞
德國人愛喝啤酒,噸位大的應該不少,如果不小心進入摸乳巷的話,該罰妨礙交通嗎?啤酒肚很多,摸乳巷沒有。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2 03:28回覆 - 4樓. 時季常2011/10/01 13:51停車格的規定太扯蛋
很奇怪,像德國這樣的規定,如果在台灣,這些台客們一定破口大駡,憤怒異常。
到了德國,換了地方就換腦袋了?
還是真的,人離鄉(則變)賤了?
說到怪規定,美國有地方還規定,太太出門要戴什麼帽子,必須要經過丈夫的同意。(如果未經同意,而引起丈夫不滿,告上公堂的話,有罰則的!)
幸好,各公司外派的,大都是循規蹈矩的好青年。人離鄉的確會變,想當初,本堂主在台北也曾痛駡警察,威風八面,如今連如何駡人,都已忘記。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1 14:34回覆 - 3樓. 金大俠2011/10/01 11:19禁止販賣60瓦的燈泡
全漢堡市的禁令共計一千五百多條... 最新的一條禁令是,禁止販賣60瓦的燈泡。
這是何理由呀?
禁止販賣?!... 漢堡市可以使用60瓦的燈泡吧(…嘻嘻…)
米國也有很多令人笑掉大牙的律法條文呢...
漢普頓路海軍博物館 艦比館還大(世界日報週刊旅遊版)
泡泡隧道探訪(世界日報家園版)
為老太太開車(世界日報世界副刋)
比白宮還要白宮(世界日報家園版)
小品「老師,我要請假」禁止販賣60瓦燈泡是全國禁令,理由:節能省碳。禁賣不禁用。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1 14:12回覆 - 2樓. kengod00720012011/10/01 01:18有點扯
停車格的事情感覺有點莫名其妙
停車場的停車格設計本來就要合乎法規
除非停車壓線
否則不可能因為兩邊停車造成中間的車輛無法開門
是不是可以告停車場設計不合規定要求賠償呢
市內停車場的停車格是小了點,但合乎法規,問題是有些車太胖。而且就算按停車場規定,停好在車格內,只要妨碍別人出入,還是違規。因為交通規則大於停車場規定。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1 01:44回覆 - 1樓. 台灣阿Q2011/09/30 15:59這樣的自由,好啦!
這是「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這句話的寫照!
正是! 萊茵堂主 於 2011/10/01 01:3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