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市府近期社福政策不斷端出,繼年初宣布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引來家長界好評與其他縣市跟進後,日前又宣布補助部分企業育兒彈性工時。蔣市府新政旨在鼓勵民間企業體恤勞工育兒,給予時間方便,實為當今少子化與友善職場政策推動之佳舉。不料多數縣市並未跟進,批評者則將重點擺在預算員額與實施規模等政策手段,而非政策欲達成之鼓勵目標,致使推動政策美意有減,令人遺憾。
事實上,北市府並非首個提出育兒彈性工時政策概念者,參選年底高雄市長的立委柯志恩早於2022年首度參選高雄市長時,就曾提出育兒婦女減工時調薪政策,讓家中有12歲以下孩子的勞工,每天減少一小時的工作時間,薪資按比例調整;若企業願意配合,可以給予額外優惠。儘管立意良善,在當時仍慘遭對手陣營扭曲批評,黨派私見掛帥可見一斑。
北市府勞動局此次推動育兒彈性工時企業補助政策,出發點即是鼓勵性質,並不具強制性。然而料想並非蔣萬安不願全面實施育兒彈性工時,誠然是「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其一,是現今憲政框架導向中央集權,大幅限縮地方自治權限而導致北市不能單獨實施。因為依照憲法與法律,涉及限制或剝奪人民財產權者,必須由法律直接規定;又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基於法律優位原則,地方政府制定的自治條例不得與上級法規牴觸。如此則導致北市即便基於產業結構適合實施育兒彈性工時制度,卻不得透過自治條例立法單獨規範之,何況此舉涉及企業對於薪資給付之於其財產權上的限制,應透過立法方為合憲。最終導致北市產業結構不同於其他縣市,無法應地制宜而仍需與其他縣市採一致標準實施。
其二,其他縣市對此政策的說法皆非否定立意,更多是暗示「台北有錢、我們沒錢」婉拒比照辦理。此凸顯出並非其他縣市沒有想到要推動類似試辦政策,而是囿於財源不足,難以推動試行;而此正是立院國民黨團推動通過修正財劃法,藉此擴大地方縣市自主財源的重要初衷與目的之一,最後卻遭執政黨行政院方面無理違憲違法,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行使副署權,讓地方即使想應地制宜或推動創新政策,仍會因財源不足難以成事。
或有質疑北市府此次計畫規模過小之議,然而回顧過去數個重大勞工福利政策的推動歷程,皆是在立院立法通過之前,就由政府採取小規模試點性質方式漸進推動,於公部門或國營事業試驗示範性實施,使社會多數認同後方才立法。週休二日制度從公家先行到全面實施即是經典,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勞工育嬰津貼與女性生理假制度同樣如此。
諸多政策推動本就難以同時滿足各方需求,何況地方政府財源與權限有限之下,仍願嘗試做出政策創新,原則上實應多予鼓勵少予責怪。如此看待北市府此次育兒政策,「宜粗不宜細」才能對未來中央政府與立院立法進程,做出由下至上的民意匯聚過程,促使上位機關與立法者積極審視民意與產業生態,方能做出符合多數利益的利民修法舉措。
(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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