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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宸/嚴審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2026/02/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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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宸/嚴審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2026-02-22 00:00 

美國最高法院以六比三裁定,川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全面加徵關稅違法。判決指出,憲法將徵稅與關稅權明確賦予國會,IEEPA雖授權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調整對外經濟措施,但未授權其大規模、長期、普遍性課徵關稅。最高法院強調,重大經濟政策若涉及廣泛社會影響,必須有清晰的國會授權,行政權不得以「緊急狀態」取代立法程序。此一判決不僅限縮總統權限,更重申權力分立原則:當政策影響跨越產業與世代,其正當性必須建立在民主授權之上,而非行政裁量。

這項裁決對台灣具有啟示。當今經貿協議早已超越傳統關稅減讓,深入勞動規範、環境標準、產業補貼、投資保障、政府採購與監理制度等核心領域。一旦以國際協議形式固定,國內政策調整空間便受到結構性約束。若重大經濟承諾未經完整民主程序,即便短期迅速推動,長期穩定性與社會共識仍可能不足。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提醒,程序正當性本身就是政策可持續性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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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更有必要接受立法院實質審議。表面上,協議強調關稅利益與市場穩定,但外界關切的汽車關稅調整、農產品市場開放、長期採購安排與投資承諾,實質牽動產業鏈重組與結構轉型。當出口利益集中於少數產業,而市場開放成本分散於農業與傳統製造部門,若未充分評估,利益與負擔分配將失衡。更何況,若協議涉及跨年度採購或信用支持,是否形成潛在財政義務,亦需清楚揭露。

台灣過去在ECFA及後續貨貿、服貿爭議中,社會曾強調「反黑箱、要審議」,主張凡涉及長期制度影響的經貿承諾,都必須逐條審查並公開辯論。其精神並非反對經貿合作,而是確保小型民主經濟體在對外承諾時,仍保有政策修正與社會對話空間。若今日面對ART卻降低標準,將使民主程序失去一致性,也削弱協議的制度正當性。

因此,立法院不應僅形式備查,而應進行具體且可驗證的審議。首先,行政部門應公開完整協議文本與附件,釐清各項條款的法律拘束力、是否涉及國內法修正與跨年度財政義務,避免以政策簡報取代正式文件。其次,應進行成本效益與情境分析,以淨現值比較關稅減讓利益與市場開放、投資與採購承諾成本,並納入景氣反轉、能源價格波動與匯率變動等壓力測試,確認不同經濟情境下仍具整體正效益。

再者,若協議涉及長期採購或信用支持安排,必須評估是否形成或有負債,納入預算與債務管理架構,建立揭露與追蹤機制,避免隱性財政風險累積。同時,對受衝擊產業應提出具體調整與轉型方案,包括再培訓、補償與財源配置,明確說明期程與責任機關,避免由業者與勞工單獨承擔結構成本。

唯有透過公開聽證,廣泛聽取產業、農業、勞工與學界意見,才能降低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政策風險。

美國最高法院再次確認,重大經濟政策不能以行政效率取代立法授權。對台灣而言,深化對美經貿關係固然重要,但程序正當性與制度透明同樣關鍵。唯有經立法院實質審議,並在完整資訊揭露與客觀評估基礎上取得社會共識,ART才能成為穩定而可持續的制度安排,而非未來反覆爭議來源。

(作者為東海大學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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