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融體系中,存在著⼀道無形卻殘酷的⾼牆。牆內,是擁有穩定收入的軍公教或優質企業,享有銀⾏的低利服務;牆外,則是看天吃飯的⼩攤商、接案者或剛出社會的年輕⼈。當這群被傳統銀⾏拒之⾨外的民眾急需救命錢時,往往只能轉向民間融資機構。這原本應是市場機制的補充,如今卻演變成勒死弱勢者的絞刑架。

⽬前的民間融資市場,年度債務規模已⾼達7200億元,直逼2005年的卡債風暴。然⽽,如此龐⼤的⾦融⿊洞,法規監管卻千瘡百孔。雖然資⾦源頭多來⾃幾家上市櫃的⼤型融資公司,但在實際運作中,卻透過全台五千多家良莠不⿑的「代辦業者」層層發包。這些⼤、中、⼩包的仲介為了賺取暴利,巧立名⽬收取⾼額⼿續費與代辦費,形成了⼀個結構性的剝削鏈。

舉⼀個真實發⽣的慘痛案例:今年3⽉,⼀位經營貓舍的李⼩姐接到⾃稱「王道顧問」的電話,誤以為是銀⾏放款,實則落入民間代辦陷阱。在話術誘導下,直到對保當天才發現是⾼利率的「⼿機貸」。她核貸6萬元,被扣除⼿續費、對保費及⾼達2成的代辦費,實領僅剩3萬3000元,卻需償還7萬5000多元。經計算,此筆貸款實質年利率⾼達127%,是《民法》法定上限的8倍,這根本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搶劫。

除了⾼利貸,「假買賣、真借貸」的亂象更是荒謬。為規避《公司法》限制,融資公司發明了各種虛假交易。全台最⼤的融資業者便曾創造出「200公⽄幽靈和⽜」案,憑空捏造⾼價和⽜交易,讓借款⼈以分期買回的⽅式變相借貸。借款⼈不僅要⽀付⾼額利息,還被加收鉅額履約保證⾦與⼿續費;甚⾄有不肖業務員勾結詐欺集團,利⽤空⽩本票騙取擔保⼈財產,讓無辜民眾為家⼈的債務背上⼀輩⼦的枷鎖,⽽融資公司卻能雙⼿⼀攤,無視詐欺事實,強⾏追債。

⾯對如此亂象,⾦管會⽬前的「三階段納管」⽅案顯得緩不濟急且避重就輕。政府只打算監管幾家龍頭業者,卻對底下流竄的6800多家融資公司與代辦業者束⼿無策。更有甚者,新興的巨型融資業者如「⼆⼗⼀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收倍增,規模已追上龍頭,卻完全不在政府預備管制的雷達內。這種「抓⼤放⼩」、「頭痛醫頭」的消極態度,無法解決結構性問題。

因此,民眾黨團提出《融資公司法》草案,我們要從根源解決問題。⾸先,我們要明確定義融資業務,將所有透過假買賣包裝的借貸⾏為全部納入管制,打破法律漏洞。第⼆,我們要建立「融資業務員」的資格考試與登錄制度,要求業務員必須通過考試、沒有犯罪紀錄才能執業,杜絕詐欺犯混入融資體系。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點,我們要訂定利率上限。我們主張融資公司對⾃然⼈的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六,並且必須清楚揭露所有費⽤,不能讓巧立名⽬的⼿續費吃掉民眾的⾎汗錢。第四,我們嚴格禁⽌簽署「空⽩本票」,並明定如果融資公司或業務員明知或參與詐欺,該融資契約無效,公司不得向受害民眾追討款項,以此杜絕內神通外⿁的詐騙伎倆。最後,我們也規範催收⾏為,嚴禁暴⼒討債與不當騷擾。

融資不該成為「掠奪性貸款」的代名詞,不該將經濟弱勢者的⾎⾁吃乾抹淨。我們如果不盡快通過專法管制,2005年的雙卡風暴將會以更兇猛的形式捲⼟重來。為了保護每⼀位為了⽣活打拚的台灣⼈,我們懇請社會⼤眾⽀持這項法案的推動。

(作者為立法委員)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