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醫院婦產部兩件狼醫事件,監察院糾正台大醫院及衛福部,衛福部長石崇良卻為狼醫鳴不平,說因一次犯錯就廢除醫師執照,不符比例原則。看來,這位本應保護病患權益的衛福部長,不但搞不清楚「犯罪」和「犯錯」的區別,還公然包庇性侵與性騷行為,根本是在「犯蠢」。身為負責醫衛的最高主管居然毫無性平觀念,而台大醫院也還充斥醫生沙文主義,只能說這幾年的性平努力完全失敗。
毫無性平觀念 部長犯蠢
這兩起事件的是非很清楚,一是台大醫師黃信穎利用執勤時間,以進行「性功能測試」為由,要求女病患在無護理師的陪同下,於診間褪去下身衣物躺上檢查台,讓他遂行指侵得逞。案發後,病患向護理師求助並委由親友報案,但台大醫院欠缺有效性騷隔離方案,以致黃信穎仍能到急診病床接觸被害人,造成她極度的驚嚇恐慌。後來台大醫院雖記黃信穎兩次懲處,卻仍讓他如期完成婦產科住院醫師訓練。
另一案是台大醫師陳思原利用公務職權,對多名住院醫師進行性騷擾。案情被揭露時,台大醫院並未即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對陳思原進行相關禁制處分。後續即使做了禁制處分,也未能落實執行,陳思原仍然能固定、持續進出住院醫師研修辦公室,亦即依舊能在犯罪的場域自由活動。
監察委員紀惠容和王幼玲對台大醫院及衛福部提出糾正,認為台大醫院缺乏應處急診場域性騷擾事件的有效隔離方案,衛福部也應以此案為鑑,盡速完善相關法制,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及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
醫療水準頂尖、深受病患信任的台大醫院,竟接連爆出性侵與性騷事件,嚴重損傷專業形象,也令病患感到不安,衛福部難道不該亡羊補牢,加強管理醫療場域,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嗎?答案居然不是喔,不是這樣喔!身為醫療最高部會衛福部的部長石崇良,此時竟替狼醫打抱不平,認為「人都會犯錯」,因為一次犯錯就要廢除醫師執照,不符比例原則,應提供輔導,經評估後讓其恢復執業,以保障醫師的「執業自由」,就像幫助犯罪者回歸社會一樣。
這話,大家聽得下去嗎?病人光溜溜躺在檢查台上,把自己的身體安全與尊嚴都交出去,是信任醫師會秉持專業與倫理分際,如果醫師藉機遂行性侵,這不只是犯罪,更是利用職權之便犯罪,可謂罪加一等!哪裡只是一句「人都會犯錯」就可輕輕開脫的?至於陳思原性騷多名住院醫師,更已是肆無忌憚的慣犯等級,顯然篤定自己不會受到院方的嚴懲。住院醫師都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醫學菁英,卻仍然無法在白色巨塔裡保護自己,這種惡質的職場文化,衛福部不正應該大力整治嗎?
性侵性騷連爆 立法遏止
石崇良覺得廢除醫師執照不符比例原則,但看看現行法規對狼師的懲罰,就知道他對狼醫根本就是違法縱容。根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補習與進修教育法》,教師若涉及性侵害、性騷擾行為,應予解聘,並不得再任教。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若有性侵、性騷擾、虐待兒童前科,不得聘用,且補習班在聘用時必須查詢是否有性侵犯罪紀錄。
這是因為師生的權勢地位不對等,當處於強勢的教師用權威或分數當工具,弱勢的學生缺乏足以抗衡的自保能力,且性侵及性騷會對被害人留下長久而重大的創傷。醫生與病患之間,存在著專業知職、場域環境與權威地位上的不對等,清醒的病患在台大醫院的檢查台上都會被性侵,若是麻醉後昏迷或在一般私人診所裡,不是更宛如待宰的羔羊嗎?如果衛福部及各醫療院所都能對狼醫實施嚴懲,不但能讓狼醫沒機會再接觸病患,也對其他醫師產生警示及約束效果,對打造安全的醫療環境有正面意義。石崇良應該做的是制定一個類似針對教師的性侵、性騷條例,對醫師做必要的約束。
性侵、性騷都是「犯罪」,石崇良卻當成「犯錯」,彷彿只是小事一樁,二度踐踏了受害者的傷痛,違逆了性平與性侵防治浪潮,這才是大錯特錯。如此道德標準不及格、公務職責不盡心的衛福部長,可說是對社會做了最錯誤的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