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台北隨機殺人事件,跟11年前的鄭捷比較起來,我看到的是,不再只是對犯案者咒罵,而是有家屬想要知道犯案動機,甚至有鄰居覺得犯案者其實也很可憐。另外一個不同點,11年前不會有人把這樣的社會治安案件跟政治做牽扯,這次卻是發生了,還好狀況不嚴重,多數民眾並沒有被那樣凡事政治化的言論所影響。

我也看到有網紅還是在做肉搜,但大致上都能就事論事,沒有加油添醋。

我目前能幫忙的,還是用心理學知識幫大家了解犯案經過。

為什麼犯案者名字是取兩個字?很簡單,取名字寄托了家長對小孩子的重視與期待,而兩個字的名字比較稀少,就代表希望他成為一個獨特的人。取這樣名字的家庭,通常社經地位不會太低,爸媽的教育背景可能也不錯。

有沒有看到最近這一位犯案者跟鄭捷是類似的社經與家庭背景?然後在求學階段,是不是也是成績與行為表現不錯,沒有什麼異樣?

兩人有沒有什麼前科紀錄?沒有。

有沒有求學或工作方面的跌宕與挫折?還記得嗎,鄭捷轉了好幾個學校,而最近這位犯案者,當志願役時候看起來出了狀況。

挫折人人都有,問題就出在,有沒有造成「自戀式傷害」,也就是傷到自尊的最核心、最底層,好像被人踩在腳底下。

這是什麼樣的屈辱?會激起什麼樣的怨恨與報復?此乃理解大規模隨機殺人的重要心理線索。當初鄭捷的判決書裡就寫了「自戀式傷害」幾個字,但我想法官並不完全了解它的心理學意義,因為這是精神分析的詞彙。

在犯案前的一段時間,是不是跟家人還有親友逐漸疏離?因為這時候已經起了殺機,走進了自己的死胡同裡。

什麼樣的死胡同?就是我先前講的:恨世與厭世。遭受「自戀式傷害」以後,如果怨恨與報復的力道強到自己都控制不住,必須做出難以承受後果的舉動,就會導向自殺這樣的出路。

我這兩天看了新聞報導與分析,還是有人沒有看出最近這位犯案者早有自殺的想法,這樣一來,我想他們也沒辦法了解犯案動機。

最近這位犯案者,可怕的是,比鄭捷更決絕,他跟家人斷絕聯絡,也把自己的租屋處燒了,連筆電也燒了,其實就是「一個人對抗世界」的心態,而這樣的心態,在鄭捷的筆下,就宛如大開殺戒以後,孤身走向夕陽餘暉的俠客。

我說鄭捷被烈士化了,意思就是那些模仿他的人,認為他做這樣的事情是一種為了自己的復仇而犧牲的舉動。

他先四處縱火,確實是想要調離警方,至於施放煙霧彈,當然是想要製造混亂,方便行凶,但我提出另外一個心理學意義:在煙霧裊裊當中,一方面催眠自己,另外一方面也讓他看不清受害者面貌,下手可以更加凶殘。

這是一種自戀式的復仇,因為這樣的舉動造成的後果,沒辦法承受,自己也只能走上絕路。這是從古到今都有的復仇歷程,只是在現代世界,因為社會疏離與科技傳播的影響,會讓一些原本容易受到「自戀式傷害」的人,更容易陷入了閉門造車的負面循環裡,無法自拔。

跟反社會的惡徒比較起來,有什麼不一樣?情仇財。一般殺人,不外乎這些現實利害因素,但隨機殺人不是這樣,被殺的人都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警方與專家,顯然不熟悉隨機殺人的犯罪心理,當然就會做出離譜的詮釋。(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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