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係有關高風險家暴加害人擬增電子監控之修法討論,請考生持續關注修法脈動。
家暴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卻仍然慘遭殺害,昨天多名立委提案,要求高風險家暴加害人比照性侵等犯罪者,接受「電子監控」。衛福部長邱泰源對此承諾,將於一個月內跨部會研商,若達共識,盡速於六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
針對保護令補強措施,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近日檢討現行機制,就保護令聲請到核發這段安全空窗期提出「強化風險防控」,強化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提升對被害人的即時保護力,另建請司法院研析如何縮短民事保護令的審理及核發時間,對於違反保護令或有嚴重暴力情節者,於符合法定要件時,請司法機關依法羈押。
張秀鴛指出,研究及實務顯示,核發保護令後,八成加害人未再施暴,但若有前科、精神疾病,或有嚴重暴力、脅迫跟蹤等行為的五大類對象,可能再度施暴。此外,離婚、開庭或裁判前後,加害人容易出現激烈暴力,這類加害人應加強刑事司法拘束力,「該羈押就羈押、該逮捕就逮捕、該關就關」。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邀集衛福部、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等舉行「因應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力作為」專題報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國內家暴案件攀升,現行家暴防制明顯四大不足,包括家暴網路人員敏感度不足、對加害人施強制力不足、對加害人監控不足、對受害者預警機制不足,呼籲檢察官應注意被害人感受及意見。
王育敏說,在處理家暴案件,常讓受害人「躲起來」,但受害者也需生活與工作,建議家暴加害人應受電子監控,現行法國、英國、西班牙等國均有類似措施,提供被害人預警機制,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出現在被害者附近,及時預警,降低加害人攻擊風險。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違反保護令案件逐年攀升,二○二一年一七五八件,去年近二四○○件,顯示現行制度執行力道不足。許多國家早已實施家暴者電子監控,台灣卻因執行責任歸屬不明、停滯不前,呼籲修法時必須明確釐清跨部會分工。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指出,保護令法源為「家庭暴力防治法」,屬於民事訴訟,與有授權法院使用電子監控系統的刑事訴訟法規類型不同;但國內近期發生這多起嚴重案件,為了維護人命,確實可以參照國際作法,以雙方電子監控與警示系統,避免加害者接近被害人。
國民黨立委邱鎮軍說,電子監控有其需要,性侵案件可以,為什麼家暴不行。他追問司法院是否支持,鍾宗霖說,近期家暴高風險危害人命事件增加,支持電子監控。此外,警政署、司法院、教育部等代表均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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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無法保命 安全空窗期達 41 天 防家暴再犯 邱泰源:5 類高風險者監控或羈押
家暴命案接連發生,僅上月間就傳出兩起,受害人雖然已申請保護令,仍慘遭加害人殺害。衛福部長邱泰源昨天在立法院坦言,家暴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平均需要四十一天,這段「安全空窗期」確實有檢討空間,衛福部將從兩大方向強化,一是補上空窗期的保護缺口,二是與各部會合作,提升刑事執行效率,讓保護真正到位。
邱泰源指出,目前有八成加害人在保護令核發後未再犯,顯示制度具一定嚇阻效果,但四十一天的審理期對高風險受害人來說太久,衛福部將全面檢討保護令制度與預防機制,優先補強申請到核發前的這段空窗期。
邱泰源說,目前保護令聲請與核發機制相對完整,但空窗期內若沒有庇護安置、緊急安全服務等即時保護措施,被害人仍處於極大風險。未來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相關資源,讓受害者在等待保護令的同時也能獲得實質保護。
此外,衛福部也將推動跨部會合作,強化保護令的執行力道。除了建議司法院研議縮短保護令審理與核發時間,也呼籲對於違反保護令或涉及重大暴力行為的個案,只要符合羈押要件,司法機關就應依法處置;若未羈押,也應裁定附帶限制條件,要求加害人不得接近或騷擾受害人。
邱泰源強調,保護令不能只是紙上保障,衛政、警政、社政三方應加強高風險個案的資訊共享與聯合研判,提升預警與即時介入能力。衛福部也會持續推動跨系統整合,讓民事與刑事案件資訊能即時掌握與因應。
針對加害人再犯風險,衛福部也引用研究指出,有五類人是高風險族群,包括曾有暴力或脅迫前科、跟蹤騷擾行為、精神疾病病史,以及正面臨離婚、開庭或裁判等情緒壓力大的情境,這些人一旦情緒失控,極可能再次施暴,應列為優先監控對象。
衛福部保護司提到,若對這類高風險加害人有明確證據,應考慮立即羈押,降低再犯機率,避免類似命案重演。同時,也建議加快保護令的審理流程,讓制度能及時啟動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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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家暴犯 專家強化危險因子分析
立法院昨多名立委提案,針對高風險家暴加害人比照性侵等犯罪者,採取「電子監控」,包括衛福部、警政署、司法院等均表支持。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家暴加害人以電子腳鐐等方式監控,這是新的觀念,專家學者正研擬可辨別加害人的危險因子,預防悲劇發生。
王玥好指出,法國、澳洲等國均實施「家暴犯」電子監控,國外部分研究顯示,這種監測、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可能激化、增加加害人的極端報復及傷害意圖,「這是我們擔心的事情」。但也有研究證實,採用電子監控家暴犯是正向大於負面。
據統計,目前保護令的保護力約百分之八十,近二成沒有作用,王玥好表示,電子腳鐐等監控設備可用來補足保護令不足,透過電子監控來約束那些無法自律、自控的極端反社會人格加害人,進而降低受害者承受暴力的威脅。
王玥好說,近期發生多起家暴事件,專家學者著手討論,希望透過資料分析,找出更多的危險因子,例如,加害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藥酒飲、嚴重暴力行為、長期失業等。此外,離婚前後、開庭或裁判前後,以及子女探視等糾紛等時間點,容易失控,該如何防範?
王玥好強調,「自制力差的高危險加害人理應加以防範」,社福單位必須讓相關資料與警政、司法系統串聯,以利檢警迅速辨別,做出明確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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