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天主教同基督教的十戒有差異???
2010/06/13 20:23
瀏覽18,385
迴響0
推薦5
引用0
天主十誡
一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二 不可妄用天主的聖名以發虛誓。
三 當守主日和贍禮日。
四 孝敬父母。
五 毋殺人。
六 毋行邪淫。
七 毋偷盜。
八 毋妄證。
九 毋願他人妻。
十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教十誡
一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二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三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四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五 應孝敬父母。
六 不可殺人。
七 不可姦淫。
八 不可偷盜。
九 不可作假見證。
十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聖經簡化口訣不是真正聖經,只看〔碌屎〕不看課本,是有問題的;因為十誡本來就是一大段經文, 聖經中的標題和分章分節,都是後人加上去的(不只一種分段方式),再經過一些為方便背唸而作的簡化,成為我們口中的十誡
睇下原文聖經,以下節錄自天主教聖經 出谷紀〔出埃及記〕.
出谷紀 二十章 : 頒布十誡 (節)
1.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2.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3.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5. 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申命紀 第五章
8.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或製造任何上天下地,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像。
9. 你不可叩拜,也不可事奉這樣的偶像,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對於恨我的人,我必在子孫身上追罰他們祖先的罪惡,直到第三代,第四代;
再閱天主教教理:
http://www.cathlinks.org/fm2052.htm
天主教教理
卷三第二部分 : 教會聖傳中的十誡 2066: 在歷史的過程中,誡命的畫分和編號曾有變化。本教理仍隨從聖奧思定所做的分法,這分法已成了天主教的傳統。這也是路德會的傳統。希臘教父所做的分法稍有不同,這分法可見於東正教會和改革教會的團體。
聖奧斯定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於欽崇天主的誡命上,而不是集中於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誡命上。聖奧斯定對十誡的分法與傳統的分法有所不同,聖奧斯定根本不提到崇拜偶像的禁令,他以為「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這個誡命很自然的排除崇拜偶像。
現在再看回聖經.
節錄出谷紀 二十章: 頒布十誡 (全)
1.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2.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3.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5. 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6. 凡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
7.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
8.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9. 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
10. 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
11. 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12.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17.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
18. 眾百姓看見打雷、打閃、吹角、冒煙的山,都戰兢害怕,遠遠站著,
19. 對梅瑟說:「你同我們說話罷! 我們定要聽從,不要天主同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
20. 梅瑟回答百姓說:「不要害怕! 因為天主降臨是為試探你們,使你們在他面前常懷敬畏之情,不致犯罪。」
21. 百姓遠遠站著,梅瑟卻走近天主所在的濃雲中。
22. 上主向梅瑟說:「你這樣訓示以色列子民說:你們親自見過我從天上同你們說了話。
23. 為此,你們決不可製造金銀神像,同我放在一起;你們萬不可作。
24. 你應用土為我築一祭壇,在上面祭獻你的全燔祭與和平祭,以及你的牛羊;凡在我叫你稱頌我名的地方,我必到你那裏祝福你。
25. 你若用石頭為我築一祭壇,不可用打成方塊的石頭建築,因為在石頭上動用了你的刀鑿,就把石頭褻瀆了。
26. 你不可沿著台階登我的祭壇,免得暴露你的裸體。
[ 本帖最後由 hentaing 於 2009-1-10 01:59 PM 編輯 ]
http://www29.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865840
一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二 不可妄用天主的聖名以發虛誓。
三 當守主日和贍禮日。
四 孝敬父母。
五 毋殺人。
六 毋行邪淫。
七 毋偷盜。
八 毋妄證。
九 毋願他人妻。
十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教十誡
一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二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三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四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五 應孝敬父母。
六 不可殺人。
七 不可姦淫。
八 不可偷盜。
九 不可作假見證。
十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聖經簡化口訣不是真正聖經,只看〔碌屎〕不看課本,是有問題的;因為十誡本來就是一大段經文, 聖經中的標題和分章分節,都是後人加上去的(不只一種分段方式),再經過一些為方便背唸而作的簡化,成為我們口中的十誡
睇下原文聖經,以下節錄自天主教聖經 出谷紀〔出埃及記〕.
出谷紀 二十章 : 頒布十誡 (節)
1.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2.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3.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5. 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申命紀 第五章
8.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或製造任何上天下地,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像。
9. 你不可叩拜,也不可事奉這樣的偶像,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對於恨我的人,我必在子孫身上追罰他們祖先的罪惡,直到第三代,第四代;
再閱天主教教理:
http://www.cathlinks.org/fm2052.htm
天主教教理
卷三第二部分 : 教會聖傳中的十誡 2066: 在歷史的過程中,誡命的畫分和編號曾有變化。本教理仍隨從聖奧思定所做的分法,這分法已成了天主教的傳統。這也是路德會的傳統。希臘教父所做的分法稍有不同,這分法可見於東正教會和改革教會的團體。
聖奧斯定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於欽崇天主的誡命上,而不是集中於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誡命上。聖奧斯定對十誡的分法與傳統的分法有所不同,聖奧斯定根本不提到崇拜偶像的禁令,他以為「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這個誡命很自然的排除崇拜偶像。
現在再看回聖經.
節錄出谷紀 二十章: 頒布十誡 (全)
1.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2.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3.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5. 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6. 凡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
7.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
8.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9. 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
10. 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
11. 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12.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17.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
18. 眾百姓看見打雷、打閃、吹角、冒煙的山,都戰兢害怕,遠遠站著,
19. 對梅瑟說:「你同我們說話罷! 我們定要聽從,不要天主同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
20. 梅瑟回答百姓說:「不要害怕! 因為天主降臨是為試探你們,使你們在他面前常懷敬畏之情,不致犯罪。」
21. 百姓遠遠站著,梅瑟卻走近天主所在的濃雲中。
22. 上主向梅瑟說:「你這樣訓示以色列子民說:你們親自見過我從天上同你們說了話。
23. 為此,你們決不可製造金銀神像,同我放在一起;你們萬不可作。
24. 你應用土為我築一祭壇,在上面祭獻你的全燔祭與和平祭,以及你的牛羊;凡在我叫你稱頌我名的地方,我必到你那裏祝福你。
25. 你若用石頭為我築一祭壇,不可用打成方塊的石頭建築,因為在石頭上動用了你的刀鑿,就把石頭褻瀆了。
26. 你不可沿著台階登我的祭壇,免得暴露你的裸體。
[ 本帖最後由 hentaing 於 2009-1-10 01:59 PM 編輯 ]
http://www29.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865840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