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著作權小百科(56) ── 機關及承製廠商共有之機關出版物,於再次印製或授權他人時,是否須再取得廠商同意?
2014/02/11 12:43
瀏覽403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Q56. 機關出版之著作,如果為機關和承製廠商共有,再次印製或要授權他人(如研考會、電視台)利用時,是否要再取得對方同意?
A:
(轉載自蕭雄淋著,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小百科,頁89~90,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1年12月)
自訂分類:出版著作權小百科(2011年)
上一則: 出版著作權小百科(57) ── 出版公司就其出版之作者書籍,得否使用書籍部分內容為網路或媒體上之宣傳文宣?下一則: 出版著作權小百科(55) ── 經講師口頭同意授權,是否即得影印其課程講義、授課錄影或將之編成單行本書籍?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