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面一篇文章的目的相反,有人希望我提供較基底的程式模組DLL,也有人希望我比我的制式軟體產品做得更多!任何會用到車牌辨識的系統當然目的都不只是為了辨識而辨識,辨識完後要怎麼使用這些辨識結果?每一個個案都不一樣!有的只要資料入庫,有的要查黑名單警示,有的要查白名單放行,有的要持續偵查監看狀態,還要提供資訊給客戶或按時付費,要製作APP等等。
這些事情(軟體開發)我都會作,但是我做不完所有的事情,所以我將自己定位成車牌辨識「功能」的元件製造商!反正除了車牌辨識之外的軟體技術多數系統整合商自己都會作,案子是他們承接承包的,他們只是跟我買車牌辨識軟體,如果以後他們的業主說要改停車場配置,從50個車位擴大到100個,這跟我的車牌辨識其實毫無關係,但如果「我幫」他們製作完整的軟體呢?那他們就必須找我來處理了!
看出來了嗎?如果每一個個案我都幫他們作「較完整」的前後端軟體,那麼一大堆跟車牌辨識無關的軟體工作我都要持續負責了!這樣我的客戶會比較高興嗎?絕對不會!因為他們面對終端業主的需求時自己無法處理,必須找「原廠」的我處理,我覺得很煩,他們也很煩,因為其實這本來就是他們公司內部的軟體工程師會作的軟體,如果一開始就是他們自己作,要維護修改時就不必等我了!
其實多數的車牌辨識廠商,尤其是沒有自有技術的代理商,一定會樂於將系統作得越多越大越好!日後即使只是新增一個資料欄位,多寫一行程式,都可以跟客戶勒索好幾萬元!我實在沒這麼厚的臉皮作這種攔路搶劫的事情!我其實也不必這麼作,我可以將時間花在真正需要我作的事情上賺到一樣的錢!
所以我只作車牌辨識的軟體是會讓大家都解套的最佳經營策略!會談到這個議題也是剛好這兩天有家高雄的公司,先是用Email提到需求,要我報價一個附加一些批次辨識另存新檔的客製化功能,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報價了!我估計他們可能只是隨便問問,未必認真的!否則我就會打電話跟他們解釋上述的狀況觀念!
但是昨天他們真的打電話來詢問細節時,我知道他們確實在考慮讓我承接這個工作,我就直言我寧願只賣原來專案報價一半的制式產品,協助他們自己開發整合外部軟體,因為對大家都好!他們聽懂了,回去商議中!他們公司當然有可以製作非車牌辨識部分軟體的工程師,那我還搶他們的工作幹嗎?我開發時是會多賺幾萬元,但必須負責維護的後患無窮啊!
所以我學乖了!不像以前剛到業界,發現任何我會作的軟體工作就好興奮,搶著作,還有錢賺好高興!但實際上「會作」是不是一定「要作」?眼前有錢賺是不是一定要立即拿下?你必須考慮的事情還很多!太多很難(不好意思)繼續收費的售後服務是足以拖垮我的公司的!而且連我的客戶都不會覺得受益紓壓,他們會苦惱處處「受制於我」?這種傻事當然盡量別去作,就像不要賣DLL一樣,經營事業的作法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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