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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新聞事業,一大作孽事
知識學習其他 2008/07/24 16:28:47

新聞事業,一大作孽事--閱聽人所好者,新聞界必有甚焉! 

張作錦

 

本文標題「新聞事業一大作孽事」這句話,乃筆者拾人牙慧,它是前輩記者黃遠生說的。 

黃遠生,生於1885年,1904年考中清朝最後一批進士,放棄授官而赴日留學,1909年學成返國,投身新聞界。

民國初年,報紙承「邸報」餘緒,慣登「宮門抄」式新聞,文字刻板,消息陳舊。而報紙又全為「文人辦報」,重言論而輕報導。黃遠生第一個站出來改革,他真正實地採訪新聞,並把原先的官樣文章寫成通俗易懂、言之有物的現代新聞文體。這種白描式的刻畫,現場感的敘述,風靡了廣大讀者群。且他為全國十多家重要報紙寫通訊和評論,所以對社會有極大影響力。當時有人說他是「滿清末代進士,民國開山記者」。

開山不僅在寫作風格,更在專業倫理。他博學而明辨,信仰真理,不媚權勢。袁世凱籌謀帝制,想借重他的文名代為鼓吹,他堅決拒絕,不惜遠走美國舊金山避禍。但禍卻緊隨而至,1915年底在舊金山為人刺殺,始終不知兇手是誰。

有黃遠生的研究者認為,新聞事業並非他全部貢獻之所在,「從更深層的價值與更深遠的意義來說,他又是作為一位新文化先驅者的形象而存在的。」黃死後,「五四」新文化運動期間,對當時思想界影響最大的《新青年》和《新潮》兩本雜誌,提到黃遠生和引述他言論的文章,就不下三十篇。胡適寫《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推他為新文學發展的「先聲」人物。

筆者之所以不嫌辭費介紹黃遠生的平生,目的在引出他下面的一段話之前,希望大家了解,像這樣一位重規範、有理想的新聞人,是不會隨便說重話的。他曾向好友林志鈞說:

「新聞記者應尊重(當事人)彼此之人格,敘述一事,要能恰如其分,調查研究,要有種種素養,(現在)號稱記者的這些人,哪一個夠得上這個資格?」他更悲憤的指出:「在這個時代從事新聞,真是一大作孽事。」

黃遠生的「記者籲天錄」,既真誠,也沉痛,但有沒有效呢?他死後二十年,第一代影星阮玲玉因家務事的「人言可畏」服毒自殺;又過了七十三年,企業家白文正在事業受挫之後,又因榮譽學位不榮譽的「人言可畏」而投海;大學校長張俊彥因企業界供養的「人言可畏」,當眾灑淚退出考試院長的提名。阮、白、張之間,不知還夾雜著多少有名和無名的冤鬼。

一百多年了,記者仍不斷製造「人言可畏」事件,仍然被指指點點:「媒體殺人!」

當然,多數媒體自覺是秉性善良的紳士君子,不會主動殺人的。但只要有作惡多端的慣犯朝誰胸口猛刺一刀,眾媒體立即蜂擁而上,一人割一塊肉。事後以並非主犯而自寬自解,再碰到同樣的事仍忍不住揮刀向前的衝動。

那些媒體不僅謀害個人,他們無視規範的為所欲為,也撕裂人群,癱瘓國民精神,衰敗了社會。

「作孽」的媒體能改邪歸正嗎?很難。媒體與閱聽人互為表裡,互成因果,閱聽人所好者新聞界必有甚焉。閱聽人若繼續嗜血,新聞界就會繼續殺人。當「殺人媒體」大亨腰纏萬貫而受大眾羨慕尊敬時,就一定會有「前仆後繼」的受害者。

黃遠生氣了、說了也沒有用。但那時的新聞界總算還有個黃遠生。

2008-07-24/聯合報/E3/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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