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有錢人,就不要再占用外籍看護工的配額了。
台灣家裡沒你們那麼有錢的人還有很多,他們都有一個需要全天不間斷照顧的病患,但付不起兩班制或三班制台籍照顧工的薪水,也住不起高貴的照護中心,他們也需要出去賺錢,不能待在家裡專職看護,且家裡也有其他開銷,只能擠出兩萬多元的薪水,夠去請一個外籍看護工,全天候住在家裡,與家人一起生活,並加以照護。
郭太太,你們家這麼有錢,去請十個
十個人分成兩班,早晚輪值,你每天輪流帶兩個出門,司機兼保鑣,其他看家兼遛狗
台傭很勤勞的,一個月只要三萬塊,也不用包吃住,就有很多人搶著來幹這活了。
你假如嫌給台傭月薪三萬塊太高,現在經濟不景氣,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不需駕照的話,一萬八擔任幫佣工作,若能包吃住,那也是很不錯的工作,很多人會願意做。若不包吃住,附近的歐巴桑也有很多人願意來兼這幫傭工作,總比閒閒待家裡吃自己好。只要你付的比法定工資高,也幫人家投勞健保,都不是不可以。
十個人太多?唉,我是誇張比喻啦,你只要請個好用的台籍員工,保證一個台傭抵十個外傭,司機、秘書、幫傭、跟班、保鑣,所有工作全都包了,任勞任怨,好用的很。
這是員工分內之事,或是順手之勞,只要老闆高興,又是員工自已願意,有什麼不可以,誰敢講閒話?
你這樣做,還可以增加台灣的就業率,所有台灣的勞工都會感謝你,政府也會頒給你優良僱主的獎狀。
然後你們當然也不會像這次這樣,被看不下去的民眾檢舉你在濫用外籍的看護工了,是不是?看護工是用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病患的,不是拿來當你瞎拼的提袋跟班的。
真難看,台灣首富的老婆,連外籍看護工配額的這種便宜也要占。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2011.11.21 03:10 am
名人濫用外勞問題層出不窮,勞委會鼓勵民眾檢舉,不一定要當「狗仔」拍照、錄影,只要提供可靠線索,查獲違法使用外勞行為,就能獲得五千到五萬元檢舉獎金。















